情况通报
11月12日,部分网络平台账号发布视频反映“和平小屋”经营问题引发舆论关注,成华区立即成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经核实,网传视频中提及的“和平小屋”位于成华区猛追湾街道祥和里社区,系钟某某租用紫薇名居小区底商开设的店铺,与马某某(法国籍)、白某某(法国籍)共同运营,于今年10月开始装修、11月1日开业。前期,紫薇名居居民自治管理小组(即网传“自律委员会”)成员贾某、杨某因铺面占用小区公共区域,与钟某某、施某(系钟某某母亲)沟通,提到占用小区公共区域需要给予补偿用于小区公共开支,双方产生争执;10月25日,贾某开车调头进入车库时,车轮压坏铺面外摆地板边角(临近车库出入口),与施某再次产生纠纷,施某报警要求赔偿道歉;11月1日开业当天,钟某某与杨某产生争执,后钟某某与杨某到派出所进行调解;11月5日、10日,社区两次搭建平台进行调解,但因当事人贾某、施某分别有未到场情况,调解未果。
二、关于公众关注问题的调查情况
(一)关于网传“自律委员会”的调查情况
网传“自律委员会”实为“紫薇名居居民自治管理小组”(以下称“自管小组”),为居民自治组织。该小区根据院落管理需要,于2021年6月,按照《成都市城市社区居民议事会组织规则》,由居民推选产生自管小组,经公示无异议,最终由李某担任自管小组负责人,杨某、贾某为小组成员,负责反映民情和管理院落环境、秩序以及院落财产。
(二)关于网传“强制收费”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自管小组曾以占用小区公共区域为由,口头要求底层商铺按照800元/月交纳“占用公区费”,用于小区公共开支,但因未与商铺达成一致,实际均未收取。经核实,该自管小组组织居民制定了小区居民公约,但公约中未对小区公共资金收支进行约定。
(三)关于网传“报警4次”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2025年10月25日至11月11日,辖区公安机关共接到涉“和平小屋”报警4次。接警后,公安机关均及时出警,依法开展了现场走访、调查询问、调取监控等工作,未发现故意损害财物、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因该事件属民事纠纷,民警依法告知引导双方通过协商或其他民事途径解决。
(四)关于网传“社区书记深夜到店道歉”的调查情况11月12日,经街道、社区搭建平台调解后,贾某、钟某某、施某定于11月13日择时再次沟通协商问题处理。
社区书记李某某于当日14时许到达“和平小屋”,调解双方矛盾至21时,下班后在家中吃饭并饮酒。其后,李某某希望加快推动矛盾化解,遂于23时29分许到店沟通,提出希望由贾某先行向钟某某道歉,钟某某以母亲不在、马上要回家为由拒绝,李某某遂提出可以陪同贾某上门向钟某某及其母亲道歉,引起钟某某质疑。
三、关于调查处理情况
对于自管小组无依据收费的问题,由街道、社区监督整改,指导院落召开居民小组议事会,自管小组向居民和商家说明履职情况,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照《成都市城市社区居民议事会组织规则》正确履职。
对于社区书记李某某饮酒后开展工作行为不当的问题,已按程序对其停职,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次事件反映出我区在基层治理、群众矛盾化解工作中存在不足。我们将以此为戒,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和工作指导,强化基层队伍管理,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成华区联合调查组
2025年11月13日

峰哥
这个自律委员会是否涉嫌诈骗?
咕咕咕 回复 11-14 07:49
[并不简单]自律委员会就是正在走流程的业主委员会,有大部分的权限
坐望云起 回复 11-14 11:22
这个类业委会兼物业
用户72xxx62
日本间谍
suolanniya 回复 11-14 13:38
你这是不打自招啊
白玉京 回复 11-14 08:05
就是你
年糕不粘
一个人在家喝酒[得瑟]
黄枫 回复 11-14 07:35
这很奇怪吗?
用户14xxx50 回复 11-14 14:48
我现在经常一个人在家喝酒啊
神啊,怎么了
到底有没有占用公共用地呀???我在这和平小屋直播间问了一下,就把我踢出去了。收费肯定不对,压坏东西更应当赔偿,但是如果占用公共用地,应当退出呀
用户15xxx36 回复 11-14 08:53
一个展示日本侵华罪行,警示国人的公益小屋,作为一个中国人,你不觉得就算免费提供场地也是合理的吗?
水中月 回复 11-14 11:24
他们这个是宣传抗日的,也不影响其它的,中国人小区应该支持呀。如果影响,难道交钱就不影响?还搞破坏?
用户14xxx21
看到最后 合着商户圈占公共场地还有理了?
杀蛋砖家 回复 11-14 14:25
纯公益,那业主权益谁维护?
余有半生 回复 11-14 15:11
表扬的是法国人捐照片,跟这两码事,免费参观不忘历史是有益,但我是不相信几个人搞的是纯公益,既然展出的日寇侵华照片为什么名字是“和平小屋”?几个法国人想宣扬什么?报批了吗?
☆藏马☆
不是业主委员会,根本就不能代表全体业主行使业主权利,相关法律可以去参看物权法。除业主委员会外,其他业主自发组织的任何组织和机构都无法行使全体业主的权利。当然,如果真的占用了公共区域,那得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沟通。这个也不是随便就能占的,因为这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吃猫的鱼 回复 11-14 09:22
退一万步讲,这种公益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情况允许下,占一点公共资源又何妨?相信有一丁点血性的中国人都会同意!这种民族大义前又计较这些?
用户15xxx36 回复 11-14 08:54
一个展示日本侵华罪行,警示国人的公益小屋,作为一个中国人,你不觉得就算免费提供场地也是合理的吗?
老框
外国人在中国经营要资质(务工签证?)吗?
了了 回复 11-14 12:51
公益
老框 回复 11-14 08:45
捐照片的马库斯吧?知道,但他在中国开店不知道……[吃瓜]
小旋风
既然是租用的店铺,你要收钱也应该找店铺的房东老板收钱啊!有点莫名其妙,租个店铺要出两道钱?
二大爷
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组织
用户16xxx83
含糊其辞
用户69xxx67
合着都是外籍华人,怎么还在中国,没回法国去呀。
zwei999 回复 11-14 11:43
日本人,汉奸?
牧云 回复 11-14 13:07
无知
tony
没解决问题
用户19xxx97 回复 11-14 06:49
没有捐给博物馆,自己陈设了展览么。
谢睿
按民法典,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其他业主所有,用于营业的话,由物业代管代收,或由小区自治组织管理。使用小区公共区域,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和小区议事规则的规定。如果“和平小屋”需要使用公共区域,徐须事先找小区自治组织协商、签订协议,方可使用。
用户97xxx25
说破了天,那个什么自律委员会仍没有处罚
用户52xxx90
求深挖!
大漠孤烟
和平小屋是干啥的?两法国人,是NGO么?
星辰大海 回复 11-14 14:38
多读书看报
花月夜
马库斯一家人的贡献就算把小区公共空间都占了都不该收费,中国人欠他家的。
用户15xxx82
现在明白了,是它们占用公共的区域,小区让给补偿一点,怎么了?反而它们利用外人把事情扩大想达到目的。自媒体断章取意带节奏!
用户15xxx66
真的喝酒了?看着视频好像没有啊 喝酒出事就能避开责任了?
烈火艳阳
那此组织有没有民政部门注册,有没有组织框架? 有没有收取费用的权力?
用户10xxx62
非法组织!实际是黑社会组织!
康莱德
为什么不开除!
三一
和平小屋只要陈列侵华罪证,政府要理直气壮地给予补贴。
耒神鬼
国家给个固定免费
3600503
和平小屋的当事人是向中国捐赠了日本二战罪行照片的人
冷暖自知
按照规定成立自律小组是没问题的,但是自律小组的,成员的素质有待商榷。小组是自治组织不是执法组织,收费应取得收费资质,资金应有应用账目,自治制度应取得所有业主的绝大多数认可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备案才可以执行。
用户17xxx65
所有涉及到的汉奸必须彻底铲除,不是停几个职就算完了
陈严
道德绑架是社会毒瘤,公正、法治才是社会主义提倡的正确价值观,打公益旗帜,不管是宣传抗日还是隐形牟利,都不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坚持好原则,反对道德绑架,是看清楚事物本质的指南。
平常人
知道日本鬼子有多恨这个小屋吗?你们什么立场?
用户17xxx80
还好有通告,其它的只提一点:自制委员会收的这个钱,其它商铺也在交,没有像通告中写的:实际均未收取。应写上只有此商品没有收取。
123456
占你家的地方去
很好
占用公共区域城管能管吗
loving you
敲诈未果而已
123456
肯定占了,恶人先告状。
一鸣
邀请马库斯来我这经营吧,虽属于郊区但不要租金、无收费、道路和广场随便压
深夜的我
停职可不是处分
克己为己
处理的很好 事实清楚 唯一不清楚的就是这个和平小屋是个什么性质的 公益免费的吗?还是属于经营性质?
那朵雪❄️
像个人试试
用户10xxx69
先查查是汉奸不
西北风
政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被网络带节奏,坚持秉公执法化解矛盾
阿育王
任何事情都会有两面性的,这个(和平小屋)后面的意义是什么?
用户10xxx57
学好语文的重要性
小楼花雨
不管店铺的性质如何,如果真的占用了公共部位进行硬件改造,这个是不合理的。如果只是适当摆放少量桌椅板凳和招牌,则大家互相理解一下。
e网情深
谁通过给他们权利自律委员会的可以随意收费的,举个例子,我们小区几个业主打着为业主服务成立的业委会,成立一个月就把物业赶走更换了一个物业,一年后新物业自己退场举报业委会成员敲诈勒索,后来警察抓了几个业委会成员。不要认为这些成员会无缘无故为小区业主服务
蚊子
不做评论。
用户10xxx09
什么自律委员会?美国的小区管理了解一下?!不除草就能把你房子拍卖!
多彩人生梧桐雨
说明这位国际友人太不了解中国了。
用户38xxx09
和平小屋是什么性质?用于经营吗?是否真正占用了公共用地,不要乱带节奏。
洛阳网友138xxxxxcxx
没有发票,就是没收吗?
用户12xxx78
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鸟
睿智的笑
怎么没有提到“破坏室内设施”等行为?!马库斯不是说有遭遇破坏的情况吗??
罡无忌论坛
好像说了又好像没说!高手啊!占用公共资源,是否违建?费用问题可以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