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快来评评理,这件事该怎么办?
昨晚去跳广场舞,刚跳不一会,来了一男一女,找到领舞的大姐,给叫停了。
后来我才明白,这两个人是社区的工作人员,来做大家的工作,以后不要在这个广场跳舞了。
因为这个广场的后楼,有一个精神病患者,家属总举报,说对患者有影响,不许跳。
这个广场不算太大,在楼群的中间位置,周边有点健身器材,中间空下来的位置,正好能容纳五六十人跳广场舞。
我们这个队伍不算大,才二十多人,我偶尔去一次。
领舞的和跳舞的都很文明,舞曲的声音放的很低,我听着都感觉不过瘾!
时间安排的也挺好,冬天的时候是晚五点到六点,夏天的时候是晚六点到七点。
我认为这个时间段很合理,也不影响大家休息。
从去年开始,就有人总举报,帽子叔叔来了很多次,也试过音量的分贝,影响不到楼上的住户,所以每次来过以后,我们还是接着跳。
这回不找帽子叔叔了,找社区。
社区的工作人员做大家的工作,人家是精神病患者,万一心不顺,跑出来伤人咋整?大家为了保护自己,还是换地方跳,或者解散吧,这也是无奈之举。
难道这就是一条鱼搅得满锅腥?
难道就因为这,大家都不要出来溜达,都得在自家闷着吗?我看广场上还有很多小孩子打打闹闹,难道也得让他们都回家吗?
我弱弱的问一句,家里有精神病人,不应该有监护人吗?嫌闹,家人不应该给他安排个安静的环境吗?就住在小广场附近,这就是热闹的地方啊?
广场不就是散步、乘凉、健身、跳舞的地方吗?
我看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领舞大姐,大家都七嘴八舌的,都住在附近,住了二十来年了,谁也没看过这有精神病患者,都猜不到是谁。
社区工作人员说是个男的,不方便告诉大家,表面看不出来,但人家有证啊!
不知道最后谈判结果如何,反正我老公不让我跳了,跳个舞还冒险,犯不上啊!
我理不出头绪,大家快来评评理吧!难道我们的队伍真得解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