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属性
| 注音 | ㄕㄥ ㄕㄚ ㄧㄩˇ ㄉㄨㄛˊ |
|---|---|
| 简拼 | ssyd |
| 繁体 | 生殺予奪 |
| 字数 | 四字 |
| 感情 | 常用 |
| 结构 | 联合式 |
| 年代 | 古代 |
释义
生:让人活;杀:把人处死;予:给予;赏赐;夺:剥夺;处罚。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出处
《周礼 春官 内史》:“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举例
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近义词
草菅人命
英文翻译
have sb. completely in one's power
日语翻译
生殺与奪 (せいさつよだ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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