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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ǎ kē
ㄈㄚˇ ㄎㄜ
词语解释

法科[ fǎ kē ]

⒈ 指刑法条例。

⒉ 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

⒊ 佛教指戒律。

引证解释

⒈ 指刑法条例。

引《后汉书·郭躬传》:“躬 奏讞法科,多所生全。”南朝 陈 徐陵 《谢儿报坐事付治中启》:“儿 报 不能谨洁,敢触严网,右趾铁繫,事允法科。”《宋书·明帝纪》:“夫愆有小大,宪随宽猛,故五刑殊用,三典异施。而降辟次网,便暨钳挞,求之法科,差品滋远。”

⒉ 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

引鲁迅 《三闲集·我和<语丝>的始终》:“但自己卖报的成绩,听说并不佳,一纸风行的,还是在几个学校,尤其是北京大学,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则不大有人顾问。”

⒊ 佛教指戒律。

引南朝 齐 萧子良 《奉养僧田门》:“心乖理义,行越法科。”

词语词性
名词 动词 形容词 副词 拟声词 助词 连词 介词 代词 疑问词 数词 量词 数量词 成语
词语属性
注音ㄈㄚˇ ㄎ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