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永安一个小学门口出了档子事儿,视频传得到处都是。说实话,看完那段监控,我心里就俩字:不值。特别不值。
事儿本身不复杂。放学点儿,一个女司机开车来接娃,把车停在了不该停的地儿。保安过来管,两个人呛呛起来了。

但这可不是简单的你一句我一句。
先说保安干的这事儿吧,挺不地道的。
后来流出来的完整监控一看,大伙儿才明白,女司机踹人之前,保安那边已经做了件特激化矛盾的事。他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还拍人家车窗户。女司机想下来掰扯两句,结果保安一使劲儿,直接用车门把女司机的腿给夹了。
搁谁腿被夹一下不火大?女司机那火“噌”就上来了,下车直接给了保安一脚。
然后,最要命的一幕来了。保安挨了一脚,既没躲,也没想着喊人报警,而是本能地一转身,抡圆了胳膊,“啪”一下,结结实实给了女司机一个大嘴巴子。
就这么一下,女司机去医院一查——耳膜穿孔。
你看,本来是一脚的事儿,变成了一耳光的事儿;本来是皮肉疼的事儿,变成了要进医院、要进局子的事儿。
咱得掰扯掰扯这法理,说点大实话。
现在警方已经立案了。网上好多人吵,说保安这算不算“正当防卫”?律师出来说话了,说得挺明白的:不算。
为啥不算呢?我给你翻译翻译。保安一开始就犯错了,又是骂人又是夹腿的,这就好比你先往人身上泼了盆脏水。女司机踹人是不对,但那是被你逼急了。法律上叫“事出有因”。
关键在后面这一巴掌。你被人踹了,可以躲啊,可以报警啊,非得扇回去?而且这一巴掌把人家耳朵都打穿孔了。这就好比别人推你一把,你直接抄起板砖往人脑袋上拍。力度完全不对等了,这叫互殴,不叫防卫。
说句难听的,保安这一巴掌下去,打掉的不光是女司机的健康,可能还有他自己的饭碗和自由。伤情要是轻微伤,那就是治安拘留罚款;要是轻伤,那事儿就大了,得按故意伤害罪论。
好了,不说这些冷冰冰的法条了,聊点心里话。
我总觉得这事儿,从头到脚就透着一种“何必呢”的感觉。
第一,规则这玩意儿,你平时觉得它碍事,出了事儿就知道它是保护伞了。 学校门口不让停车,为的是所有小孩能安全走路。你觉得就停两分钟,他觉得就停一分钟,那路还走不走了?女司机第一步把车停那儿,其实就是把自己放到了一个“不占理”的位置上。这是大实话,不好听,但就是这么回事儿。
第二,情绪上头那一瞬间,谁先眨眼谁就赢了。 咱们想象一下那个画面:保安被踹了,疼不疼?肯定疼。但这时候他要是往后退两步,拿起对讲机喊一句“队长有人闹事”,或者直接掏出手机报警,那他立马就是“受委屈还在坚守岗位”的形象。可他偏偏选了最解气、也是最要命的那一巴掌。解气是解气了,后果呢?全得自己扛。
第三,咱们都别活得太“寸”。 什么叫“寸”?就是一点亏都不能吃,一点委屈都不能受。女司机觉得被骂了、被夹腿了,吃亏了,得踹回去;保安觉得被踹了,丢面儿了,得扇回去。可最后呢?一个耳朵疼,一个心里慌(等着处理结果)。你看,谁也没捞着好。网上一哥们儿留言特逗:“这俩人但凡有一个当时尿急,这事儿都打不起来。”话糙理不糙,有时候退一步,真不是怂,是给自己省麻烦。
最后啰嗦一句: 这案子到最后,警察蜀黍肯定会给个公断。但不管咋判,这俩人都没赢。一个得赔钱甚至担刑责,一个得忍受身体伤痛和修车、违章罚款。
这事儿闹的,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冲动是魔鬼,冷静不值钱,但惹了祸之后,冷静就成了最贵的东西。
要是你在现场,看见俩人越吵越凶,你觉得上去拉架有用吗?或者你觉得面对这种冲突,有没有啥一招制敌的冷静大法?来评论区传授两招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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