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刀伤人”村民上山挖笋承包方发生冲突。重点是“从2023年开始这片山林被承包”,这本是一起村民与承包商的纠纷;一边是村民靠山吃山利用劳动贴补家用,一边又是承包商的利益保障。 云南省水富市太平镇二溪村的这个事件,应该不可能突然发生或者是说完全可以有预见性,毕竟村民又不是只有今年才开始去那片山林挖笋;既然从一开始这件事是完全可以预见,也可以提前解决,比如合理的收购、分成等多种方法。乡镇是否出面了解过、调解过,这样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这样的事件发生。 还有山林既然被承包出去,是否经过集体表决,还是绕过集体的决定,这就牵扯到村民的知情权和承包费用是否属于集体,是否以分红, 所以在这件事上乡镇村主管单位应该检讨、自检。“挖不挖笋”本来只是纠纷,结果发生了伤人事件,这一下就从纠纷上升到了刑事案件。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