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太疯狂。”2017年,湖南岳阳一名小偷企图偷走一辆摩托车,却在逃跑途中

怪兽瞎蹦跶了 2024-09-19 17:34:13

“这个社会太疯狂。”2017年,湖南岳阳一名小偷企图偷走一辆摩托车,却在逃跑途中摔伤,可小偷竟然状告车主,索赔30万元,更令人震惊的是,一审法院判决车主赔偿11万余元,车主和保险公司随即提起上诉,法院的二审判决亮了! 信源:河北青年报2021-04-02——小偷被失主追赶期间受伤,一审法院判赔,二审法院:正当防卫不赔 2017年湖南岳阳一起看似普通的案件,却因其戏剧性的发展和出人意料的判决结果,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事情要从一个平静的夜晚说起,家住岳阳市的李明(化名)像往常一样,将他心爱的摩托车停在了家楼下,作为一名普通上班族,李明对自己的座驾倍加珍惜,但也未曾想到这个习以为常的举动会引发一连串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件。 就在当晚一名叫王某的年轻人盯上了李明的摩托车,王某此前曾多次观察过这辆车的停放位置,认为是一个"易得手"的目标,但命运弄人就在王某准备实施盗窃时,恰巧被晚上起夜的李明发现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李明并没有慌乱,他迅速穿好鞋子抓起车钥匙就往楼下冲,当李明赶到现场时,王某已经启动了摩托车,千钧一发之际李明高声喝止:"站住,别跑!" 王某闻声而逃骑着偷来的摩托车绝尘而去,李明见状立即跳上自己的汽车展开追击,这场深夜的追逐战,宛如一部惊心动魄的动作片,但是王某骑车技术实在欠佳,很快就被李明追上。 眼看即将被擒王某在慌乱中操作失误,摩托车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在地,李明见状立即拨打了110和120,很快警察和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将受伤的王某送往医院救治。 事情却并没有就此结束,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苏醒后的王某竟然反过来起诉李明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30万元!这一惊人之举不禁让人感叹:"这个社会太疯狂了!"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明和保险公司赔偿王某11万余元,这个结果一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争议。 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评论质疑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有人说:"这不是鼓励犯罪吗?"也有人表示:"法律应该保护守法公民,而不是纵容小偷。" 面对如此不公平的判决,李明和保险公司决定提起上诉,他们认为王某是因实施盗窃行为而受伤,李明的追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经过慎重考虑,最终改判李明和保险公司无需赔偿,法院认定李明的追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王某的受伤是因自身犯罪行为所致,这一判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也让我们看到在面对不法行为时,公民有权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它也提醒我们,在行使权利时要把握分寸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这个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社会道德和法律体系的深思,法律的本质是维护正义,保护守法公民的权益,如果我们的司法系统不能正确区分是非,那将会严重挫伤公众的正义感。 这起案件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但它所引发的讨论仍在继续,它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案例,更是对我们社会道德和价值观的一次检验,作为公民我们既要勇于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在行使权利时遵守法律底线。 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的司法系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更加谨慎、公正,真正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正义为导向,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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