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女子送孩子去少林暑假班时,结识了小她9岁的武僧,并与对方多次开房探讨佛法。期间,女子还下单买了6个避孕套和一盒毓婷。后为了能与武僧长相厮守,女子向丈夫提出了离婚。女子丈夫得知实情后,气得曝光了此事。目前,少林寺方面回应称:已对涉事僧人作出除名处理。
(来源:内蒙古晨报)
据悉,这名女子33岁,是某知名集团的一名女员工,与丈夫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女子的丈夫长期在北京工作,所以二人基本保持着异地生活。
今年暑假的时候,为了满足儿子对少林寺武术表演的向往,女子就给儿子报名参加了少林七小侠的暑期班。由于儿子尚年幼,所以女子只能陪同前往。
可是暑假班结束后,女子就开始和丈夫频繁争吵,指责丈夫无法给予她足够的情绪价值,甚至多次提出离婚。
国庆期间,女子以旅游散心为由,将儿子送到北京交给丈夫照顾,自己则独自前往新疆游玩。
后经同事的提醒,丈夫开始怀疑女子的行为,这一查之下,竟然发现了女子与一位24岁少林寺武僧的不正当关系。
据女子丈夫描述,这位武僧姓张,法号延赞,比妻子小了9岁,而根据二人的聊天记录显示,他们在少林寺暑期班期间相识,并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
那次去新疆游玩期间,妻子和这位武僧在酒店多次探讨佛法,时间长达4个小时,期间妻子下单买了6个避孕套和一盒毓婷。
由于探讨佛法的时间过长,导致第二天武僧错过了火车,不得不改签。
此事件曝光后,少林寺迅速作出了回应,表示将对该武僧进行除名处理,并永久禁止其重回少林寺。
有网友表示:和尚现在只是一个职业而已,很多和尚吃肉喝酒生孩子,这已经背离初衷了。
还有网友直言:国家早该整治少林寺了,方丈不像方丈,有老婆有实业,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有辱我国佛教圣地。
那从法律上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女子婚内出轨的行为不仅不道德,而且还违法了。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本事件中,女子和丈夫长期异地分居,这的确会影响感情,但是既然是夫妻,那就应当遵守忠实的义务。
女子婚内出轨的行为,一般来说是违反了公序良俗,违反了道德义务,但自从《民法典》出台后,对于婚内出轨的行为,还增加了一个赔偿义务。
就是在起诉离婚时,因过错导致离婚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损失。而这里的损失,一般是指精神损失。
2、女子的行为大概率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对于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事件中,女子虽然婚内出轨了少林武僧,但并没有与该武僧登记结婚,也没有对外宣传以夫妻名义与武僧同居生活。
因此,女子的行为只能从道德和民事角度来看待,并不涉及刑事犯罪。
3、少林寺对该武僧除名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虽然现在的少林和尚已经逐渐转变为一种职业,且不少少林僧人都可以结婚生子,但少林寺毕竟佛教圣地,所以容不得有违法乱纪的现象出现。
既然这名武僧出轨人妻的事已经坐实,那么少林寺自然有权对该武僧进行处分。而且及时除名也不会造成多大影响,反而是遮遮掩掩,犹犹豫豫造成的舆论越大。
最后,其实很多少林武僧并不一定全都是和尚,有很大一部分是俗家弟子,这部分俗家弟子就和普通人一样,可以结婚生子。
不过,合法的结婚生子自然没人说什么,可近些年总有和尚出轨或者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被曝出,这也让很多人产生了质疑。
因此,相关部门对于这和尚的选聘,还得加强管理,同时寺庙对僧人的行为也要多加约束。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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