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夫人又折兵!”2018年,贵州贵阳一名男子花了550万元购买了一辆宾利,原以为是豪车在手,人生无忧,没想到后来他意外得知,这辆车在他购买前就有两次维修记录。男子感觉自己被4S店坑了,愤怒之下将4S店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车退款,并提出“退一赔三”的赔偿,索赔总额高达1650万元。然而,法院的判决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这名男子姓张,是个事业有成的企业家。2018年,他经过几个月的考量,决定从贵阳的一家4S店购买一辆宾利,花费550万元。 当时,张先生对这辆车满意极了,不仅外观气派,内饰豪华,开起来也特别顺手。买了车的他,满心欢喜,觉得这笔买卖物有所值。 然而,好景不长,事情在一次偶然的保养中发生了转折。张先生在车行做例行保养时,技师无意中提到,这辆车在他购买之前已经有过两次维修记录。 张先生一听,顿时心生不满:“怎么回事?我买的时候不是说是全新的车吗?为什么会有维修记录?”技师表示,维修记录是保存在系统里的,一般买车时客户是看不到的。 张先生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认为这辆车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全新车”,而是曾经维修过的“问题车”。 他回到4S店质问,对方却表示,这只是一些小问题的维修,根本不影响车辆的性能和质量,不属于“问题车”的范畴。可张先生不依不饶,觉得4S店隐瞒了事实,侵害了他的消费者权益。 于是,张先生一怒之下将4S店告上了法院,提出了退车退款的诉求,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退一赔三”原则,要求4S店赔偿他1650万元。这一金额让人震惊,但张先生坚持认为,既然自己购买的车有问题,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案件开庭后,法庭围绕“车辆是否属于问题车”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张先生的律师主张,这辆车在销售前的维修记录表明其并非全新,4S店在出售时隐瞒了这一关键信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律师进一步强调,4S店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理应按照“退一赔三”进行赔偿。 而4S店则坚决否认存在欺诈行为。他们的律师表示,虽然车辆在售前确实有过两次维修记录,但都是些小问题,并不影响车辆的使用和质量。 维修的部分都是一些外观上的瑕疵,并未涉及核心机械部件。而且,4S店提供的证据显示,这辆车确实是首次销售,并未被使用过,也未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失。 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这辆车在售前有过维修记录,但这些维修并不影响车辆的整体质量和性能,因此不构成“问题车”或欺诈行为。 根据现有证据,4S店在出售过程中并未故意隐瞒关键事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无法成立。 法院驳回了张先生退一赔三的要求,仅要求4S店对未明确告知维修记录的行为做出一定的补偿。 最终,张先生不仅没有得到预期的1650万元赔偿,连车也没有退成,只得到了象征性的一些补偿。 他愤怒而无奈,觉得自己不仅没有成功维权,还白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个结果让他倍感挫折,而网友们对此案件也是议论纷纷。 有网友调侃:“豪车也有豪车的烦恼,问题车不一定是大问题,维权也得讲究理智啊。”还有人感叹:“这回是真赔了夫人又折兵,豪车梦碎了!” 这场维权之战,让张先生学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即使购买豪车,也不能忽略对车辆各方面信息的仔细核实。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维权固然重要,但也要建立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过度维权不仅耗费精力,还可能导致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