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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一女子无意中发现丈夫竟然与LV店的女柜员搞暧昧,气得进入LV店揪住女柜

安徽合肥,一女子无意中发现丈夫竟然与LV店的女柜员搞暧昧,气得进入LV店揪住女柜员的衣领,甚至当众将二人的暧昧聊天记录念了出来。女柜员当即承认了是自己不对,但又表示现在已经删除了好友。可是女子并未打算放过女柜员,表示该离婚的离婚,该曝光的就要曝光。

(来源:津云)

据悉,女子之前在该LV店买东西,丈夫就注册了个会员,并且与涉事女柜员加了微信好友。

可谁能想到,自从加了好友后,丈夫竟然和女柜员搞起了暧昧,聊天内容不堪入目。

女子无意中发现后,果断和丈夫摊了牌。大概是丈夫的态度并不好,女子最终选择了离婚。

可是在办理离婚的前一天,女子忍不住找到女柜员对峙。然而,当女子扯着女柜员的衣领对峙时,女柜员却有恃无恐地称:“我已经把他删了,不会再联系了。”

可是女子并没有被糊弄过去,她当众读了一段二人的聊天记录:

女柜员说:“你是我的什么?”

女子的丈夫说:“我是你爸爸。”

随后女柜员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爸爸好,我想抱抱你。”

可即便女子将这段肉麻的话念了出来,女柜员并没有觉得害臊,还理直气壮地说:“是的,我跟他聊骚是我的不对,但他也没有和我明确说跟他的感情。”

女子被女柜员的话给气到了,她又爆料称:那你明知道我丈夫已经结婚,还要去勾引,还要开好房间等他去。

围观的群众顿时被惊到了,没想到这女柜员如此胆大。

这时,女子突然对女柜员说了句:“我和他明天就去办离婚,我要告诉你的是,渣男我不会放过,但你也不会好过!”

女柜员大概也被女子的狠劲给吓到了,她胆怯地说:“我和他本来就没有什么!你去找他不要来找我,我跟他不联系了!”

事后,商场方面回应称,这是该员工的私生活问题,由品牌方负责,如果核查属实的话,应该会有相应的处理。

对此有网友称:难怪LV卖的那么贵,原来买一送三啊!

还有网友表示:这种就直接开除吧,虽然长得漂亮,但品德不行,破坏他人家庭。

那从法律角度,此事该如何评价?

1、女柜员利用客户关系,聊骚有妇之夫,这一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还可能会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不过,这个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先经过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同意并制定,且已经对员工进行过公示。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不准许员工利用客户关系,去撩骚有妇之夫,或有妇之夫,那公司以此为由开除员工,可能要面临赔偿的风险。

2、女子的丈夫与女柜员撩骚,这已经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也就是说,在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就有了互不背叛感情的法定义务。如果婚内违反了这项义务,且导致离婚的,那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赔偿一般指的是精神损害赔偿。

除此之外,作为无过错方,女子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点财产。

3、女子需要注意自己的维权方式,这可能会侵犯到女柜员的隐私。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虽然女子是占理的一方,但如果未经允许在网上大肆宣传,甚至将女柜员的联系方式和住址什么的都散布出去,那就侵犯了女柜员的隐私。

女柜员有权要求女子删除相关信息,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最后,有不少网友担心,如果女子这么快离婚,那不就是成全了丈夫和女柜员吗?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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