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胡椒粉骂了阿姨8分钟!”广东汕头,男子买薏米汤时,以为60多岁的阿姨没加胡椒粉,又加一次后,男子打翻台上物品,辱骂阿姨8分钟,阿姨全程忍气吞声,最后趴在桌上失声痛哭!
冯阿姨(化名)60多岁了,为了补贴家用,在家附近一家小饭店找了个工作,虽然工资不多,冯阿姨也做的很认真。
10月25日,喝醉酒的男子武某(化名)走了进来,点了一碗薏米汤,冯阿姨跟另外一名服务员去给他盛到打包盒里。
每次该放什么料,冯阿姨都会认真加进去,为了汤的鲜美,都会加上胡椒,男子全程低头看手机,并没注意冯阿姨加了什么。
当给他打包好时,冯阿姨刚递过去,男子抬头,不耐烦的说了一句“加胡椒!”
冯阿姨耐心解释:“刚才加过胡椒了。”
男子重复一遍:“我让你加胡椒!”这次语气很冲,老板都注意到气氛不对劲了。
冯阿姨只好打开盖子,又加了胡椒进去,但冯阿姨还是不甘心,说了一句“刚加过胡椒了”,为了防止男子不满意,这次加的很多。
等再次装好时,给男子递过去,男子却不接了,嘴里骂骂咧咧,老板赶紧过来解围:“她道歉,她道歉!”
听了这话,男子觉得自己更有理了,他突然抬手把盆里的餐具和铁盘往外推,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摔得稀巴烂,阿姨和店员吓了一跳。
这还没完,男子继续指着冯阿姨的鼻子骂骂咧咧,阿姨全程一声不吭看着男子,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男子骂完后,一出店门,冯阿姨内心的委屈再也承受不住,她趴在桌上大哭,店里回荡着她的哭声。
事发后,店主还以为是冯阿姨的错,特意查看了监控,发现阿姨放了胡椒粉,根本是男子无理取闹,于是将视频发到了网上,阿姨的委屈引起了共鸣,网友纷纷为她打抱不平。
有网友表示,喝了点酒谁都得惯着你?
还有网友表示,男子肯定过得不顺心,只能靠欺负阿姨抬一下头了!
事情越闹越大,记者采访时,店主表示当时男子的耳朵刚做了手术,没听见阿姨说的什么,现在阿姨也没事,已经道歉了。
受委屈的明明是阿姨,为什么道歉的也是阿姨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阿姨正常给他打包小吃,男子却因为误会,对阿姨指责甚至辱骂了8分钟,男子的行为是对冯阿姨的人格尊严的侵犯,同时也可能涉及故意损毁财物的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阿姨作为服务员,也需要被人尊重,男子如果喜欢胡椒粉,可以提前沟通,不能一言不合就辱骂。
男子争执过程中,打碎了店内的物品,这也需要他进行赔偿,因为给店里造成了损失,争执过程中会影响到正常营业,同样会有经济损失。
《刑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会构成犯罪,此案中虽然涉及数额不多,也要照单赔偿。
男子的行为,也影响了店内的秩序,影响正常营业,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应当受到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等处罚措施,男子闹事后,店主可以选择报警。
男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会对阿姨内心造成伤害,带来巨大的阴影,如果阿姨因为他的行为,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精神损失和误工费,男子也要进行赔偿。
冯阿姨在工作中遭受了顾客的言语侮辱和财物损毁,这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践踏,更是对其职业形象的破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冯阿姨有权要求男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长城新媒体2024年10月25日关于《10月25日(报道)广东汕头,男子误会服务员没加胡椒粉,辱骂数分钟并打翻物品,事后阿姨情绪崩溃失声痛哭》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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