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小区地下车位不好卖,广告牌上写“别人爸爸都直接下车库,我爸爸还让我淋雨”,故意恶心业主让买车位,业主不满,物业的回复出乎意料!
“爸爸,你为什么让我淋雨?”
11月6日,张先生(化名)接孩子放学时,按照习惯将车子停在小区里,孩子却突然问了这么一句话,让张先生一头雾水。
孩子继续抱怨:“我同学的爸爸就有车位,我们就没有,我们是不是没有钱?”听了这句话,张先生瞬间明白了。
原来,小区内有个海报,上面就写着“别人爸爸都直接下车库,我爸爸还让我淋雨”的广告,小区的孩子看到后,心里不是滋味。
大人一开始都没当回事,但时间长了,不少家长开始被孩子质问,甚至怀疑父母是不是不关心自己,这让他们哭笑不得,觉得孩子的价值观受到了影响。
张先生买房后,还有房贷车贷,每月养娃的开销也不低,没有多余的钱买地下车位,但如今孩子也开始催了。
张先生把遇到的问题发到业主群,没想到,别的业主也对此有意见,还有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也多次问过这个问题,有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随后,有人把这个广告牌发到网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涉事物业也对此做出了回复。
说小区的地下车库给第三方承包了,因为车位不太好卖,就在显眼的位置设置了广告牌。
没想到会引起业主的不满,事情发酵后,这块广告牌也被撤下了,工作人员也表示,这个广告词不太合适。
对于业主来说,这广告词不是冲着大人来,而是直接冲着孩子来的,确实让人觉得恶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广告的内容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内容不当,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
根据《广告法》第9条,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语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本案中的广告语,把爸爸好不好和是否买了车位画了等号,给孩子们输送了错误的观念。
让他们开始跟别的孩子对比,还让没有车位的孩子,产生了自卑、抱怨的消极情绪,之后将压力传递给父母。
这种负面情绪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极为不利,违反了《广告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
物业和广告发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时撤除不当广告,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广告不仅是商业行为,更应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广告,更需谨慎处理,避免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
这种广告手法不仅夸大了车位的重要性,还可能误导消费者,使他们误以为购买车位是解决家庭问题的唯一途径。
显然是一种贬低未购买车位业主的行为,容易让这些业主感到被侮辱和歧视。这种广告不仅侵犯了业主的人格尊严,还可能引发邻里间的矛盾和冲突。
广告发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停止不当宣传,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对此,你有哪些看法呢?
(来源:津云2024年11月6日关于《小区为卖车位张贴广告语引业主不满:“别人爸爸都直接下车库,我爸爸还让我林雨”,知情业主:卖车位的手段,为了恶心一下》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