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73岁老父亲想要再婚,女儿坚决不同意,没曾想,老父亲婚后突然瘫痪,被送往医院后,女儿不管不顾拒绝看望,再婚妻子跪求继女帮一把,但对方仍无动于衷。继母表示,如果继续得不到女儿的帮助,将会考虑将老人送到她单位。网友:是否再婚,都应赡养老人!
女儿小林(化名)对父亲的决定持坚决反对态度,认为父亲晚年再婚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尽管如此,老父亲还是与对方结了婚,开始了新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今年9月份,就在婚礼后的不久,老父亲突然瘫痪,紧急送医。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新婚的妻子尽力照料着老父亲,但女儿小林的态度却让人心寒。小林几乎不再来医院看望父亲,甚至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这让再婚妻子感到非常无助。
随着时间推移,再婚妻子发现自己不仅要承担起照顾瘫痪丈夫的责任,还要独自应对生活的种种困难,感到压力很大。
在多次尝试联系小林未果后,百般无奈之下,她最终选择了向社区调解员求助。解员联系上了小林,希望能够说服她回到父亲身边,尽一份女儿的责任。
然而,即便是在再婚妻子跪地恳求的情况下,小林依然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
面对这样情形,老伴感到十分绝望。为了丈夫能继续接受治疗,她甚至考虑将他送到小林的工作单位,希望通过舆论压力迫使小林接受现实,承担起自己作为女儿的责任。
这一举动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许多人认为,无论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变化,作为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义务,给予父母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但也有一些网友表示理解,认为可能存在某些特殊原因,这才让女儿如此抵触父亲,不愿继续抚养。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老年人的意愿,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包括其再婚的权利。
同时,该法还强调了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即使父母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子女仍然需要承担起对父母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责任。
具体到这个案例,小林父亲再婚是他的个人权利,女儿无权干涉。但是,当父亲因病瘫痪,作为女儿的小林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赡养责任,这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法律上的义务。
尽管小林可能因为个人情感或其他原因对父亲再婚持有异议,但这并不能成为她拒绝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理由。
另一方面,再婚妻子见到女儿的态度后,寻求社区调解员的帮助,是正确的做法,可以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而再婚妻子提到可能会将老父亲送到女儿工作单位,希望通过社会舆论的压力促使小林履行责任。
虽然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起社会的关注,但从长远来看,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合理的赡养机制,才是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暖心视频;2024年11月13日关于《73岁老父亲再婚后突然瘫痪,女儿不管不顾》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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