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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最美女犯”毕丽梅枪决后复活,火化间里又被补两枪

毕丽梅,曾被称为“最美女犯”,2004年12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05年4月被执行枪决。然而,就在枪决执行完后,

毕丽梅,曾被称为“最美女犯”,2004年12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05年4月被执行枪决。

然而,就在枪决执行完后,她却奇迹般地“死而复生”了!

漂亮,成为她的本钱,也导致她被妒忌

毕丽梅,1983年出生于黑龙江方正县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

童年的时候,因父母在县城的工厂上班,毕丽梅多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隔辈亲”的原因,加上她从小就长得漂亮可爱,除了深受爷爷奶奶的疼爱,村子里的大人小孩也都很喜欢她。

在这种被周围人“围绕”的环境下长大,毕丽梅逐渐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而那一声声夸赞,也慢慢助长了她的虚荣心。

上小学的时候,毕丽梅长得更漂亮了!虽然她的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但是那种天生漂亮的优势,不但为她赢得了很多小伙伴,还让她开始享受起那种被人簇拥的感觉。

到了初中,毕丽梅的漂亮优势更明显了,甚至被评为“班花”、“校花”,走到哪儿都是焦点,一些情窦初开的小男生,更是为她争风吃醋,而她也更喜欢这种感觉了。

1998年,“东北下岗潮”到来,毕丽梅父母所在的工厂也面临倒闭,无奈之下他们只好远下南方打工。

在上南方打工前,毕丽梅的父母把爷爷奶奶接到了县城里,一方面照顾毕丽梅的生活、上学,另一方面也替他们看着县城的房子。

也就在这一年,毕丽梅初中毕业后,花钱上了县城的一所高中。

不过,上了高中后,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加上县城学校环境的变化,她更是无心学习,反而越来越喜欢被人追捧的感觉。特别是收到很多男同学的礼物后,她的虚荣心更是得到了极大地满足。

到了高二,毕丽梅已经完全无心学习,索性自己退学回家。

呆在家里,父母不在身边管教,爷爷奶奶又太过溺爱,她开始慢慢地和社会上的一些人交往。

第二年,父母得知此事后,为了防止她学坏,只好将她重新送到一所技校。

在技校里选择专业时,她选择了学习美容美发。她认为学会了美容养发,不但能够打扮自己,挣起钱来也不累,关键还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有钱的闲人。

此时的毕丽梅,也是越长越漂亮,无论走到哪儿,都能成为男人眼中的焦点。

2003年,毕丽梅技校毕业回到方正县后,在当地找了一家美容美发店上班。

由于她长得漂亮嘴又甜,很快便成了店里的“招牌”,很多异性顾客指名点姓地找她服务,就连老板也对她另眼相看,甚至经常单独请她吃饭。

对于这一切,虽然毕丽梅感到习以为常,但是却招来了老板娘的猜疑和其他店员的妒忌。

几个月后,在老板娘和其他店员的联合下,毕丽梅不得不选择离开。

离开时的毕丽梅感到非常生气,她忍不住地问老板娘:“长得漂亮也是罪吗?”

金钱,迷失她的方向,也让她移情别恋

离开那家美容美发店后,毕丽梅越想越生气,自己一直都是一个被人“围绕”、受人夸赞的人,没想到却引来她们的妒忌!

想着想着,她决定自己也开一家美容美发店,既然你们不让我干了,我就自己单独干。

听到女儿要开店,毕丽梅的父母一时有点惊愕,不过他们思考了几天后,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

他们觉得,女儿自己开个店,一方面的确是一个赚钱的门路,另一方面开也能“拴住”她的人。

就这样,经过东拼西凑后,毕丽梅的美容美发店终于开起来了。

店开起来后,生意很快就火了!毕竟除了她是一块活招牌外,以前她的一些老客户也闻讯而来。

对于普通人而言,这么好的生意应该满足了,然而毕丽梅并不是普通人。

每当她看到那些穿金戴银的女子时,她就在想这些东西肯定都是男人给的,也在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遇到那样的男人。

除了幻想着穿金戴银,她也怀念曾经被人簇拥的学生时光,所以在2024年3月,当带着金丝眼镜、夹着小皮包,长相帅气、衣着笔挺、谈吐斯文,看上去像极了“富二代”的蒋来义走进她的生活后,他们很快坠入了爱河。

刚开始的时候,蒋来义对她出手大方,经常给她卖一些小礼物,带她去一些略上档次的饭店。

可是时间久了,毕丽梅慢慢发现不对劲了,她感觉蒋来义很可能不是她想象中的“富二代”。

后来,经过毕丽梅的一再追问,才知道蒋来义不过在大学里学了个冷门的哲学专业,并且在县城上班的地方也只是个打字社,每个月的工资才700来块钱。

得知蒋来义的真实情况并不是“富二代”后,毕丽梅开始慢慢疏远他。直到2004年5月,另一个真正的“富二代”金万元的到来,毕丽梅下定决心向他提出了分手。

然而,毕丽梅却不知道,此时的蒋来义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金万元之所以叫“金万元”,是因为他的父亲是当地第一批“万元户”。在他父亲参加表彰大会不久,金万元出生了,所以也就有了这个带有纪念意义的名字。

后来,金万元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金家在那个小县城也成了一方“土豪”,而金万元也成了父亲公司的名义副总。

不过,金万元这个名义副总,从来都是只谈恋爱,不谈生意。

比起蒋来义,金万元虽然在学历、人品、长相各方面都比不上,但是他多“财”多“亿”,能够实现毕丽梅穿金戴银的梦想。

所以当这个真“富二代”走进她的生活后,毕丽梅毫不犹豫的和蒋来义分手,转身一头扎进了金万元的怀抱。

虚荣,占据她的内心,也使她坠入深渊

与蒋来义分手,和金万元在一起后,金钱满足了毕丽梅的虚荣心,也让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做到了穿金戴银。

然而,即使如此,在她心里还是存在着一件烦心事,那就是蒋来义的纠缠。

虽然被毕丽梅分手了,但是蒋来义却从来没有放弃,仍旧希望她能回心转意。有事没事的就出现在毕丽梅眼前,甚至开始跟踪毕丽梅的去向。

蒋来义纠缠不休的行为,让毕丽梅伤透了脑筋,也造成了她和金万元的感情隔阂。金万元不止一次告诉她,让她尽快和蒋来义断绝来往。

直到两个人再次被蒋来义跟踪,金万元彻底的火了。他告诉毕丽梅,再不和蒋来义断绝来往,他们两个就分手。

听到金万元要分手,毕丽梅慌了!她找到蒋来义肯求他放过自己,然而蒋来义表示自己已经给她花了七千多块钱了,并且也是真的爱她,仍不同意分手。

见蒋来义提到钱,毕丽梅认为把他花的钱还给他就行了,于是她找金万元要了2万块钱。

拿着钱再次找到蒋来义的,毕丽梅表示2万块钱都给他,只肯求他以后别去找自己了,但是蒋来义仍然不同意,并且也没要她的钱。

转眼来到2004年6月,金万元对蒋来义的纠缠已经到了极限,他告诉毕丽梅再不和蒋来义断绝来往,就真的和她分手!

看到金万元真的要和自己分手,毕丽梅变得寝食难安。她知道,自己现在的一切奢侈生活,都是建立在金万元肯为她花钱的基础上。习惯了这种生活,她早已不想回到过去。

怎么样才能让蒋来义放弃纠缠呢?

按以往的经验看,打也不行,骂也不行,求他更不行。他就像一块膏药一样,紧紧地贴在了自己身上。

一边是蒋来义的继续纠缠,一边是金万元的不断施压,毕丽梅感觉自己要“疯”了。

终于,在所有的想法都行不通后,毕丽梅为了和金万元在一起,也为了永绝蒋来义的纠缠,在她心里出现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灭口!

当月23日上午,毕丽梅一改常态,主动约蒋来义去爬山。

听到毕丽梅主动约自己爬山,蒋来义喜出望外,他赶紧将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便急急忙忙地赴约了,出门前还不忘和打字社的老板娘预支了500块钱。

两个人乘车出了县城,朝附近一处无名小山走去。在爬至一处名为“鹰嘴崖”的悬崖边时,毕丽梅提出在此休息一会,蒋来义欣然同意。

休息过程中,毕丽梅拿出早已下了老鼠药的可乐让蒋来义喝,等蒋来义喝完可乐发作后,毕丽梅将他推下“鹰嘴崖”,随后独自返回县城。

2004年7月8日,当地砍柴农户在山崖下发现了蒋来义的遗骸并报警。

后经调查,通过蒋来义所在打字社老板娘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锁定嫌疑人为毕丽梅。

而此时的毕丽梅,早已潜逃至深圳,并在走之前以店里进货为由,向金万元“借”了20万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毕丽梅很快便被两地联合抓获。

2004年12月,毕丽梅被判处死刑,并赔偿蒋来义家10万元。

2005年4月1日,毕丽梅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执行过后,经现场法医判定,毕丽梅已“死亡”后,送往当地某火葬场火化。

误判,让她“死而复生”,但终被二次执行

就在毕丽梅被执行完枪决,送到当地某火葬场等待火化时,离奇的事情发生了!

沉重安静的殡仪馆火化室内里,忽然传出了一声轻微的声音。原本躺在那儿等待火化的毕丽梅,突然间睁开了眼睛,并且嘴里发出轻微的声音,身体也在慢慢地活动着。

看到眼前“死而复生”的一幕,现场的工作人员都被惊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好!

就在工作人员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时候,毕丽梅的父母,看到现场的情况后,忽然跪在了他们面前,磕头求情道:“求求你们放了她吧!她已经被枪决了一次,她命不该绝,老天都不让她去死呀……”

然而,就算因法医的“误判”,导致毕丽梅在火葬场“死而复生”,在面对家属的求情时,根据相关规定也没有“法外开恩”。在经过简短会议后,决定在火葬场内对毕丽梅继续二次执行。

不过,因情况实在太特殊,法医在此之前已经判定毕丽梅“死亡”,主、副射手的任务也随之完成,所以在二次执行时出了点小意外,到底谁去二次执行呢?

据说,为了谁去二次执行一事,当时到场的法警还进行了抓阄。

后来,抓到“执行阄”的法警,换上一身医生的衣服并戴上口罩后,以检查伤势为由,让已经坐起来的毕丽梅重新躺好,随后对着她的头部连续两枪。在经过法医的再次判定后,毕丽梅终于被火化。

为什么毕丽梅被送到火化间后会“死而复生”了?

原来在第一次执行时,主射手只击穿了她的后脑勺,子弹通过她的小脑、打穿了她的舌头,从嘴巴里面出来了。这样的伤势,虽然当时让她陷入了昏迷,但是短时间内并不致命,甚至可能抢救过来。

正常情况下,法医现场判定,主射手出现第一次执行未完成的现象后,需在现场接着由副射手进行二次执行,甚至是多次执行。

不过由于法医当时在现场的错误判定,才认为毕丽梅已经被执行完毕,这也闹出了不得不在火葬场里,临时进行二次执行的“乌龙”!

对于毕丽梅的二次执行,有人觉得不应该。原因是,她在第一次执行后,已经被判定为“身亡”,到了火葬场后就不应该被执行第二次了。

不过,这样的感觉,只能说是个人的想法,但是“法不容情”,类似的事情也曾发生过,而他们无一例外地被二次或多次执行。

只不过毕丽梅的情况有些特殊,其他人都是在执行现场,紧接着被二次或多次执行,而毕丽梅是在一段时间后,在火葬场里被二次执行的。

这可能也是有些人认为,她不该再被二次执行的一个主要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