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16岁女孩因长相和穿搭酷似男孩,在餐馆吃饭时,被一女子怀疑偷拍,女孩百口

红尘漫步人生 2025-10-07 00:10:59

重庆,一16岁女孩因长相和穿搭酷似男孩,在餐馆吃饭时,被一女子怀疑偷拍,女孩百口难辩,把手机给女子检查,女子什么也没发现后,扔不依不对其指责,女孩气不过,将水杯泼向女子,女子大怒,直接叫来丈夫和表哥给她出气,女孩无缘无故被一顿胖揍,警方赶到,这才发现被打的是女孩,女子丈夫被拘留7天,罚款200元。事后,女孩父亲不干了,把女子及其丈夫和表哥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7000元,法院这样判的! 16岁的女孩小胡和朋友在那儿吃饭,一边吃一边低头刷手机。 她正看得投入抿着嘴笑,却不知对面的周女士早就气得咬牙切齿。她发现小胡的手机摄像头一直对着自己。 再加上小胡穿着打扮像个男孩,周女士心里那根弦一下子就绷起来了,认定这男孩在偷拍她。 周某是个暴脾气,她可不吃这哑巴亏,立马放下筷子冲了过去,劈头盖脸就指责小胡,还让她删照片。 小胡被数落得蒙头转向,和她朋友赶紧解释,但周某根本不听。 小胡也是个倔脾气,自己没做亏心事,直接把手机扔给周某让自己看。 周某翻遍了手机相册,连一张照片、一段视频都没找到。 按理说,这时候该说声不好意思,误会了。可她没有,反而还在那儿喋喋不休地指责小胡。 这下可把小胡气炸了,自己被冤枉,她还没完没了了,两人吵了起来。 小胡气不过,随手抓起桌上的水杯朝周某扔了过去。 周某身上被泼湿了,更生气了。她当场就掏出手机,给丈夫段某和表哥蔡某打了电话,让他们来给自己出气。 没过多久,这两人就风风火火地赶到了。周某添油加醋地把事情一说。 丈夫段某一听,媳妇受了委屈,当时就来火了。他一把抓住小胡,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一顿胖揍。 表哥蔡某还在一旁帮腔,让小胡道歉。但小胡觉得自己没错,坚决不道歉。 饭店老板一看这架势,赶紧出来拉架,然后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经过调查,认定段某确实动手打人了。虽然没把小胡打成轻伤,但也足够让他被行政拘留7天,还罚款200元。 就在这时,才发现那个被打的"男孩",竟然是个女孩! 好在小胡姑娘伤得不算重,但无缘无故挨顿打,吓得她半夜经常惊醒,常常发呆,有时偷偷掉眼泪。 小胡的父亲得知此事不干了,三个大人欺负一个孩子,把周某、她丈夫段某,还有那个表哥蔡某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4.7万余元。 然而,周某、段某和蔡某根本就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没把这当回事,在开庭当天三人均未出庭。 很多人以为,被告不出庭就等于放弃抗辩,原告就能直接胜诉。其实不是的,法院会继续审理案件,不会因为被告缺席就直接判原告赢。 不过,小胡的情况比较有利,她手头的证据很充分,包括饭店的监控录像和警方的调查笔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6岁女孩小胡,被误认为偷拍又遭殴打,段某抓住小胡并对其进行胖揍。 虽然未将小胡打成轻伤,但他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小胡的父亲得知女儿无缘无故被打,这样的处罚太轻,周某及丈夫和表哥的行为对小胡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小胡被段某殴打后,身体受到伤害,虽然未达到轻伤标准,但她可能因受伤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小胡的父亲将周某、段某和蔡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7000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殴打行为给小胡造成的实际损失。 法庭上,周某辩称小胡先动手,用水杯砸她,她也有责任。 小胡反驳要不是周某诬陷她偷拍,明明是误会还不依不饶,被逼急了才动手。 法院审理认定小胡的这一过错,并不能免除周某和段某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和段某赔偿小胡1075元。而蔡某,尽管也在场参与了,但他没伸手,没有实施伤害行为,所以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小胡和他的父亲胡某表示不服,他们认为赔偿金额太少。 而且蔡某当时有辱骂小胡,还扇风起哄逼着小胡道歉,一审法院却没有认定,属于事实不清,因此,他们决定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后,发现蔡某有帮腔辱骂行为,因此改判由周某、段某和蔡某三人共同赔偿小胡1075元。 同时,法院还严厉批评三人开庭拒不到场,多次传唤具不配合,藐视法庭的行为。 对于周某及其丈夫表哥的处罚,你怎么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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