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江苏南通,一对夫妻想做生意,把房子抵押到典当行抵押了100万元,典当行转钱的时候,扣了2.5万综合费,只给了夫妻97.5万,可万万没有想到,生意不好,到了赎房日期,俩人没钱,夫妻俩跟典当行商量,先付利息,等凑够钱再赎房,谁知付了4年,仅利息付了159万,夫妻俩实在还不起了,典当行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还100万本金,再按36%的年利率付剩余利息,夫妻俩懵了,我们都还了159万了,怎么还欠这么多?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结果令人意外! 孙某和钱某俩人是夫妻,十几年前,俩人干了一件离谱的事情。 那个时候,夫妻俩还年轻,看着别人做生意发财,夫妻俩忍不住也想投资个小项目。 按照他们的预期,只要把本金投入进去,好好的经营,很快就能获得大笔的利润。 可思来想去,都是空的,手里没钱,项目就不能启动,二人想去借钱,可亲戚们水平都差不多,谁也拿不出本钱,眼睁睁看着别人挣钱。 孙某钱某一打听,某家典当行可以典当东西,他们回家一看,只有房子值钱,俩人狠了狠心,决定把房子典当出去。 俩人来到典当行里,向老板说明了来意,双方签下《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100万元,把房子抵押给他们。 可夫妻俩着急用钱,压根就没仔细看过合同,合同里有两个条款,第1款是: 月利率加月综合费率合计3%。 按照这个算法,年利率就是36%,高的无边无檐,夫妻俩却毫无知觉。 第2款是,如果没能按时赎房,每天要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加上这一条计算,年利率高达180%! 夫妻俩瞪着双眼,愣是对合同看都没看,签完合同就等着拿钱,满心里都是去做生意。 可合同签完,典当行只给了他们97.5万,扣除的2.5万是综合费用。 夫妻俩毫不在乎,在100万里,2.5万只算是个小钱,夫妻俩眼都不眨,我们要赚的是大钱! 他俩心里想着,只要资金开始运转,项目肯定能够赚钱,等赚到的资金回笼,立刻就能把房子赎回来。 至于那点利息,应该没有多少,只要能赚钱,利息根本不算什么。 俩人立刻行动,满怀着希望开始经营,谁知经过一番努力下来,俩人发现,项目根本不像预期中挣钱。 时间一晃,到了赎房子的期限,可是钱没赚到,俩人大眼瞪着小眼。 房子如果不去赎回,那就成了一份绝当,如果成了绝当,典当行就能随意处置房子。 可房子是老屋,说什么也舍不得被人拿走,俩人跑去和典当行商量: 你先别卖我们的房子,我们先给你按时归还利息,等钱到位,我们立刻就来赎房。 谁知这样,刚好入了圈套,老板嘿嘿一笑,自然而然点头答应。 从此后夫妻起早贪黑,赚来的钱都还了利息,不知不觉还了4年,4年合计还了159.03万。 这账算来算去,怎么都还不完了,夫妻俩精疲力尽,可是利息还是不断的增加。 他们怎么都想不明白了,为啥利息能这么高,当初他们一共就借到手97.5万,4年还的利息早已经远远高出本金。 夫妻俩熬的憔悴不堪,实在没了办法,跑到典当行告诉老板,我们实在是还不动了。 老板立刻变脸,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敢不还钱,等着吃官司吧! 典当行告到法院,要求夫妻俩先把100本金还了,另外,还要按照36% 的年利率,支付他们剩余的利息,另外还有综合费用。 孙某钱某顿时傻眼,我们都还了159 万了,怎么还欠这么多? 谁知一审判决,要他们归还典当行98.2万,外加各种后续费用。 夫妻俩看到判决,情绪几乎都要崩溃了,判决太不公平了,夫妻俩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670条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在本案中,典当行在出借100万元时,预先扣除了2.5万综合费,实际只给了夫妻97.5万,按照该条规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数额97.5万作为本金来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680条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本案中,典当行与夫妻约定的月利率加月综合费率合计3%,年利率达36%,还有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年利率高达180%,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属于高利放贷,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应得到支持。 《民法典》第676条规定: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虽然本案中夫妻二人与典当行约定了较高的逾期违约金,但该违约金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按照合理的利率标准来计算逾期利息,即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 经过计算,按照97.5万的本金,24% 的年利率计算,夫妻4年应该支付典当行利息57.6万。 夫妻俩在4年之内还了159.03 万,扣除利息,还剩下的98.4万。 而他们接到手的本金只有97.5万,他们还的钱早就连本带利,还多还了一些。 二审判决,驳回了典当行的所有诉求,孙某钱某不用再还钱!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江苏连云港一酒店顶棚突然坍塌,事发有四家办婚宴,喜宴差点变丧事,到底是天灾还是人
【3评论】【10点赞】
NBCZ
一审法官应该被辞退,这么简单的案例都不会审,平时不学法吗?浪费纳税人的钱。
用户14xxx94 回复 10-08 08:48
一审的肯定比二审的有钱[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清风细雨 回复 10-08 09:03
一审的拿回扣了。
用户15xxx10
除禽兽外,是人都支持法院的判决。
风的声音
典当行,高利贷都是坑
风筝
一审法官是怎么回事?
椰子汁 回复 10-08 04:38
肯定有见不得人的事了,这种法官都没有带良知执业的。
龍的心 回复 10-08 05:57
如果一审正确了,二审不会有。
一介草民。
一审的审判人员肯收好处费了,建议启动调查,让柱虫无处藏身
伊人
放高利贷,也不知道见好就收
用户15xxx86
一审法官必须法治,他难道不知道这样是恶性贷款吗?他绝对与典当行有某种利益关联,查
青青的水蓝蓝的天 回复 10-08 08:52
一审法官业务能力严重不足,不能胜任岗位,并造成恶劣影响,应立即解职!
用户91xxx18
24%的年利息,一百万一年就是24万,4年就是96万,加上100万,就是196万!
风飘万点 回复 10-08 03:56
没读过书,第一年还了36万,本来利息只要23万多,多还了12万+,第二年又还36万,这次本金只有85万多点,利息应该20就够了,第三年本金不到70万,利息不到17,第四年本金只有50万利息只要12了,四年还了159说明每年不止还36个,都快40个了
铁柱夜夜笙歌i 回复 10-08 08:47
九漏鱼
大海
我不支持法院的判决!!!既然法院都认定典当行是在放高利贷,那么典当行与典当人之间就是违法行为,在违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合同当然无效,已经还了159万足以抵偿欠款,根本无需再还!两清!这样才合理。
mydkt 回复 10-08 07:59
二审判二清
晓风残月 回复 10-08 08:52
二审是两清
家园记录
36%,做什么生意有这利润?真黑啊!
丁把儿下雨 回复 10-08 07:44
苹果手机利润58%
开心每一天
不法企业为什么公明正大,还理气气壮?
有点TM小脾气
跑去日常开销,一年能还接近四十万,那已经算可以了
游龙16-6-19
这种简直就是旧社会的吃人不吐骨头,国家应该重罚
用户18xxx13
当代周扒皮和黄世仁,有过之而无不及!!!!
食食物者為俊杰
活该!没仔细看?可能吗?只是觉得自己智商够,能挣回来而已!
用户18xxx44
二审判罚也是错的,既然利息超出最高规定就是高利贷,高利贷是非法的,此次借贷就是非法的,放高利贷者必须抓起来刑责,伸手必被捉,是杀是剐看危害大小,所有借款一笔勾销!
用户16xxx48
有房子抵押的,还不去银行的,天底下有这样的傻人吗??
乡下仔 回复 10-08 09:02
银行能贷吗?凡是贷了几个网贷的都不可能银行放贷
用户10xxx20
这是小编会编故事而已 哪个借钱人不看合同?不知道利率多少?哄我玩呢
爱吃猫的鱼
账都算不明白,合同也不会看,就想去做生意赚钱?不坑你坑谁?
落叶
什么时候说说放高利贷抓起来判重刑的故事。给点正能量。
好好先生
已经归还的利息法院支持最高36%,未归还的利息最高按24%。因为一直在还利息就没有违约金。97.5*0.36=35.1*4=140.4+97.5=237.9总计归还237.9万
云梦飞
一审有猫腻!
客观
小编先当一审,再当二审,自打嘴巴,真牛!
花丛里的少侠
一审法官是法盲?这种常识都不知道?
L z j
赌你不敢打官司,吃定你!
用户47xxx32
自古高利贷都坑死人,毫无人性的
天道
吃人的典当行,高利贷
无天
一审应该是当成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在审,而不是当成借款合同在审。
用户10xxx79
支持判决
海涛
?~)
用户10xxx64
高利货不抓吗
老马识图
典当行就是魔鬼!碰了会死人!
用户10xxx53
为什么不去银行贷款
用户10xxx91
4年还了近160万,已经很能赚钱啦
种蘑菇
挺有意思,没钱赎回房子,都抵押了就不要了呗,四年有那钱早就又买一套房子了[抠鼻][抠鼻][抠鼻]
hughsks
这典当行有以前和尚和印子钱的风范
用户10xxx17
就这智商还做生意?没把脑袋丢了就感谢祖宗吧!
狗屎
为啥不跟银行贷款
风雨同路
典当行是民间开的
阿群
不应该是还不起,就房子当给他二清
梦里水乡
妥妥的大冤种啊!
晴天
活该
阿群
人蠢没办法,傻傻的数学都算不清,还去做生意
用户63xxx73
一审法官明显违法乱纪了。
用户11xxx10
典当行放高利贷违法吗?受到处罚了吗?
用户18xxx81
支持二审法官公平公正判决,典当行放高利贷应绳之以法!
无花果
高利贷利率,难道不罚款?不追究法律责任吗?
皓月当空
比黄世仁很十倍。
正道的光
这些家伙比当年黄世仁可狠多了
cjhhl70
应该把这些坏种,都取缔。谁再开这样剥削人的机构,发现就查处判刑
Chen
典当行还有心告法院,真是有心!!!
Shisheng
不是谁都可以开典当行的!一审法院的判决就可以看出问题!好在有二审纠偏!
红果果
一审法官要追责!!!
不忘初心
这种人无脑还以为自己挺有本事是最可怕的,啥也不懂就敢闯进去,真是服了
生生世世
黄世仁穿越过来都得懵逼。
用户82xxx49
一审的法官留着干嘛
用户98xxx00
典当行明显就是放高利贷的黑恶势力应该抓起来严惩不贷
思思
高利贷不在法律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