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花1800买了套茶具,收到货后觉得不喜欢,就把茶具退了回去,谁知,商家却说他们收到的是空包,里面没有茶具,还发来一个开箱视频,女子发现,寄之前她特意在茶具包装上包了层泡沫纸,可开箱视频里却不见这层纸,她对商家和快递方都持怀疑态度,快递员表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女子寄出时压根没放茶具,二是商家是二次拆包后才录的开箱视频。眼看3方相互怀疑,茶具的去向也成了谜,这让女子头都大了。 蒋女士平常喜欢喝茶,收藏茶具,她在一家网店前前后后花了近2万元,是店里的老顾客。 她虽然爱买,但东西都是收到后都是喜欢才留,不喜欢就按规矩寄回,从没出过什么岔子。 然而,这次她退回去一套1800元的茶具,却遇见了个怪事。 那天她收到茶具,觉得太小了,就决定退货。她按流程把茶具仔细包好,放到丰巢等着快递员取件。 寄出后,她就照常坐等卖家确认收货退款。 过了2天,退回去的包裹显示签收了,可卖家却发来消息,说我们收到的是空包,里面没有茶具。 为了证实他们确实没收到,卖家还发来一段开箱视频。 视频里,快递盒被拆开,里头空空荡荡,连个茶杯渣都没见着。蒋女士一看就懵了,自己明明装了茶具,怎么会变成空包? 不过,细心的蒋女士发现一个细节,那就是商家开箱时商品的包装,和她寄出去的是不一致的。 当初她怕运输途中颠簸,茶具晃坏了,就在包装外面包装了一层气泡膜,可商家拍的开箱视频里,明显可以看到没有气泡膜。 另外还有一个疑点。 快递员寄出时,快递重量是1.06千克,商家到手却称重1.111千克,在空包的情况下,包裹反而重了,这完全不符合逻辑。 事后,蒋女士对快递方和商家都持怀疑态度,她想知道自己退回去的东西到底去哪里了,另外,她要求平台全额把钱退给她。 蒋女士越想越奇怪,是快递途中被人掉包了?还是卖家故意使诈?可又拿不出直接证据,只能干着急。 记者帮忙联系到商家,她们表示包裹收到时就觉得很轻,不排除是快递方私下拆开拿走了东西。 快递员这边又表示,现在只可能是两个情况,一是寄件人压根没放东西,二是商家收到货进行了二次拆包,第二次才录得开箱视频。 正如蒋女士前面说的,他们寄过去是快递箱打开就能看到里面有层泡沫纸,可商家拆包后里面却没有,说明这快递箱已经被打开过一次了。 快递员表示自己可以去让站点配合调查,利用热成像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东西,如果有,那就能证明快递方和蒋女士都没有问题。 如今货不知去向,卖家那边也一口咬定收到的是空包,根本不给退款,蒋女士也不知道咋办了。 有明白人说了,这档子事儿得找快递公司对账,查查物流信息有没有异常,或者看看快递盒在运输途中有没有被打开过的痕迹。 很简单,快递揽收时候有称重,途径每个站点都有称重,重量图一对比就知道哪里出问题了。 也有人觉得,会不会是商家钻快递公司空,调包了?如果快递那边用热成像查出来,商家要退一赔十的。 有细心的人看后说,这个开箱视频很奇怪,正常快递收件面单都是贴在正上方的,再不济也是贴侧面,不过这个情况极少,而商家开盒是面单这一面,而内小件拿出来却是个倒置的方向,谁家这么打包的快递啊,这个包装没有从正面拆盒,而是从底下拆了包装,人的习惯就是拆了盒放东西都是正面放的,然后又从新封起来,拍视频从面单这一面打开,结果里面的小件是倒着放的,商家有大问题。 如今这个事,谁都说不清,蒋女士也只能等着快递那边调查后的回复。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法律规定的特定商品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 蒋女士作为网店老客户,退回的1800元茶具不属于《消法》第25条排除的“定作、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或已拆封的音像制品”等特殊情形,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条件。 卖家以“空包”为由拒绝退款,需承担两项举证责任:其一,证明退货商品确未完好交付,其二,排除运输环节的责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卖家仅提供开箱视频,未同步提交物流监控、快递面单签收记录等佐证,难以单独构成“商品未完好”的有效证明。 目前通过快递公司核查物流节点、调取揽收称重记录等进一步验证,否则卖家可能因举证不足承担不利后果。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浙江杭州,女子花1800买了套茶具,收到货后觉得不喜欢,就把茶具退了回去,谁知,
哈皮的高高
2025-10-09 16: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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