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男子花大钱,盖了2栋共计1500平的楼,几年后赶上了拆迁,开发商只同意补偿他200平的安置房和74万元,男子觉得亏大了不同意,开发商答应补偿男子1300多万后,他才搬走,可万万没想到,2年后,开发商竟突然把男子告上法庭,说他敲诈勒索,男子被羁押了541天,这期间3个亲人去世,还错过了评高级职称,案子经过3审,他终于等到昭雪这一天男子愤怒的索赔260万国家赔偿,法院的判决让他咽不下这口气。 2000年,朱先生看生活好了,手里也有了闲钱,决定拿出毕生积蓄,改善一家人的居住环境。 说干就干,朱先生把老房子拆掉,然后大兴土木,盖了一栋5层洋楼,一家人欢天喜地的乔迁新居,开始安居乐业。 7年后的2007年,朱先生又做了个决定,在洋楼旁边又盖了一栋6层的标准间楼房,想做包租公往外出租。 2栋楼房面积一共是1500平方米,看着自己一手置办的家业,朱家几代人将在这里繁衍生息,朱先生觉得人生足矣。 万万没想到,2012年11月,拆迁的消息传来,别人家都欢天喜地,只有朱先生垂头丧气,故土难离,而且,毕竟2栋楼让他倾其所有,倾尽全力,如果补偿不合理,那他亏大了。 果不其然,担心啥来啥,按照拆迁补偿,他竟然只能分200平的毛坯安置房和74万元补偿款,他亏的不是一星半点,气的朱先生一口回绝,坚决拒签补偿协议。 经过将近5年的博弈,终于,2017年7月17日,开发商妥协了,跟朱先生签了3份补偿协议,补偿他1300万,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协议是公司自愿签订,以后如果产生法律纠纷,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朱先生拿到钱后,才心满意足又恋恋不舍的搬离。 可万万没想到,2019年8月7日,开发商突然报警,说朱先生2年前敲诈勒索,如果不答应给他1300万,他就不搬,因为影响开发进度,开发商无奈之下,才跟他签订补偿协议。 很快,一头雾水的朱先生被控制,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犯敲诈勒索罪被起诉到法院。 而让朱先生气愤不已的是,他一审被判4年,并追缴涉案赃款1300余万元。 朱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改判一年六个月,涉案赃款84万元被依法追缴。 朱先生一口咬定自己比窦娥还冤,再次提起上诉。在他被羁押541天,终于无罪释放。 而此时的朱先生已经60岁了,在此期间,他的母亲,岳母和姐姐,3个至亲之人去世,他却错过了送她们最后一程,还失去了工作单位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朱先生发起索赔,他索赔260万,其中包括错过高级职称评审,造成的工资待遇损失补偿费32.1万元;100万元精神抚慰金;还有人身自由赔偿金、因错误羁押造成的人身健康损害,住院治疗费等。 同时,朱先生还要求给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让朱先生大失所望的是,法院判决支付限制朱先生人身自由赔偿金约25.68万元、精神抚慰金12.8万元,共计38万余元,同时赔礼道歉。 朱先生觉得,这些赔偿不足以弥补自己的伤害,但既然这样判了,他也不想再也此事耗费精力,但他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用刑介入,想把1300万弄回来分,明显是故意构陷!没得逞还是用纳税人的钱来进行赔偿,他们反正不损失啥! 很多事情你迈进门开始就是入局了。只有不满意。不能自己开口。一开口笔录,视频音效,效果拉满。 《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朱先生因开发商控告被错误羁押541天,最终被法院判决无罪,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以2024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约475元/日计算,541天共计约25.68万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但金额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即最高9万元。 本案法院判决12.8万元,约为赔偿金的50%,超出常规比例但仍符合“严重精神损害”的裁量标准。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开发商与朱双喜已签署自愿补偿协议,明确约定“责任由公司承担”,却在两年后以敲诈勒索罪报案,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朱先生被错误羁押541天、3名亲属去世未能送终、职业晋升机会丧失等,符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情节,依法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河南郑州,一男子花大钱,盖了2栋共计1500平的楼,几年后赶上了拆迁,开发商只同
智胜盐究员
2025-10-12 0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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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7900
尚可
开发商啥也没损失,无论官司输赢开发商都赢了!
用户10xxx85
严查办错案人员
转角遇到爱
开发商,该坐牢,警察该追责,法官该追责
烟雨行舟
网上骂有钱人出走都是傻子,原来我穷是因为我聪明[捂脸哭]
沧海游龙
一个普通老百姓能敲诈房地产商[并不简单]
默默无味86
开发商的常规操作,要通过法院来赔偿。
hshdhshd
法院必须点赞
有今生冇来世
国法,开发商呢?
侧面
产业链的可怕!
用户18xxx35
河南的点赞委出名。
老可
恨自己没文化。送两个字评论“我草”!
孤单的灵魂。
简直是无法无天,荒谬至极。都两年了,拆迁补偿款都赔掉了。双方都有协议的,怎么能变成敲诈呢?应该追究当时开发商警察,法院的责任
楚木坊
真牛逼
稍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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