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毫不

史叔温情 2025-10-17 11:07:27

“冤不冤?”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原因竟是为了防止男子和她争抢母亲的房产!男子表示太冤枉:我都快60岁了,至于把我告了吗!   年近六旬的冯先生(化姓)接到法院传票时,心中既震惊又憋屈。因为告他的人竟然是他同母异父的亲妹妹,而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亲人”,却因一套房产把冯先生告上法庭。   可讽刺的是,冯先生在此之前压根不知道母亲名下有房产,更别说有半分争抢的念头。年过花甲的老人,一辈子没跟人打过官司,却突然因为“莫须有”的争夺嫌疑成了被告,这份委屈可想而知。   更何况冯先生与母亲这边早就没什么往来了,可妹妹却依旧把他当成假想敌,闹了这么一出。   2025年6月,海淀区法院的调解室里,这对年龄相加超过一百二十岁的兄妹,尴尬地避开彼此的目光。妹妹手里紧紧攥着母亲的遗嘱,上面明确写着房子由女儿继承,可妹妹还是担心夜长梦多,急着用诉讼割裂亲情。   表面上看,这起案件是房产争夺,但实际上却暴露了重组家庭中脆弱的情感关系。妹妹的过激举动,也反映出她内心深处的不安:她不相信这个名义上的哥哥会主动放弃利益。   从法律层面看,妹妹的一番操作并非不能理解。很多继承纠纷案例中显示,不动产过户必须经过全体法定继承人同意,或者拿到法院的生效文书。   或许妹妹起诉的初衷,是为了让房产过户流程更顺畅,可这种“假想敌”的设定,恰恰踩碎了亲情最基本的信任。   法律能分割财产,却修复不了破碎的亲情。民法典规定继承权平等,但没规定人心必须冷漠。   这起案件最让人唏嘘的,不是谁得了房产,而是两个本该互相扶持的至亲,在晚年活成了彼此通讯录里最熟悉的陌生人。法官的调解书能终结官司,却永远也抹不平心中的隔阂。   现代社会里,亲情在利益面前,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但很多人忽略了,用诉讼维系的权益,虽然可以得到公正的结果,却也伤害了最宝贵的感情。   这件事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别让猜忌毁掉最后的情分。重组家庭本就脆弱,更需要用沟通和理解来维系。如果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血缘也不过是法律文书上的几行字。   在起诉前,不妨先问问自己:这份遗产,是否值得用一生的亲情来交换?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亲情 案件遗产   信息来源: 北京时间6月20日|《近日,北京昌平,被告冯先生被同母异父且仅有一面之缘的亲妹妹尉女士告上法庭。》 西安中院|《北京一男子遭仅见一面亲妹抢房产》 羊城晚报·羊城派|《男子被同母异父的妹妹起诉,去到法院才知是争遗产。男子:不知道房产的存在;法官:如遗嘱真实有效将执行》   文|墨海 编辑|史叔

0 阅读:3026

评论列表

那些年

那些年

21
2025-10-18 03:10

可能是女的想继承遗产 但是继承人不止她一人手续办不下来 所以才会走法律的吧?

phil 回复 10-18 08:16
坏哪儿了?儿子有参与赡养吗!受不了你

千年大计 回复 phil 10-18 08:53
她也没养儿子小啊 也没给退休金给儿子啊 临死觉得对不起儿子愧对儿子良心上过不去 所以把房子全部留给儿子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

相逢何必曾相识

12
2025-10-18 01:53

都没怎么见过你告我?这样的的话,那我就得争一争了

小鱼 回复 10-18 08:25
对,一来出口气,二来大概率也能分点,毕竟是亲娘的遗产,一分也没有说不过去。遗嘱只是对妹妹有利,不是关键,关键是男子也有继承权,法官会综合考虑的,一审不行就上诉二审,争到多少就全捐出去[滑稽笑]

phil

phil

4
2025-10-18 08:15

只见过一面,哪来的亲情,小编咋总那么多自作多情?法律解决,干干净净,没争议,两人庭前调解就搞定了

自由的风

自由的风

3
2025-10-18 08:43

小编请教你一个问题:哥哥是快60,就算是双胞胎妹妹也不超过60岁吧?那么两个人年龄加起来是怎么超过120的?

纷纷扰扰

纷纷扰扰

2025-10-18 08:02

和哥哥协商一下不行吗?协商不成再打官司不行吗?什么人呀[点踩]

猜你喜欢

史叔温情

史叔温情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