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差睡梦中遭客户猥亵!作案人不仅不慌,还说下次记得锁门。事发后女子躲在卫生间

芹姐说法 2025-11-10 05:40:01

女子出差睡梦中遭客户猥亵!作案人不仅不慌,还说下次记得锁门。事发后女子躲在卫生间不敢出来,客户大摇大摆离开了,此时的女子感觉到被羞辱,于是她立即报了警,要将坏人绳之以法! 据观威海11月8日报道,浙江杭州,小宁是某公司职员,2025年1月,小宁跟随老板到浙江安吉县出差,当晚饭局之后,他们和客户入住同一酒店。 因为当晚在饭局上喝了点酒,小宁的酒量不好,回了酒店之后一直觉得头晕,于是很早就入睡了。 奇怪的是,小宁睡的并不安稳,睡梦中一直觉得房间里有动静,身上好像也越来越重,压的她喘不过气,起初小宁一直觉得是自己做噩梦了。 可事情却越来越不对劲,半梦半醒之间,小宁竟然感受到有人在脱她的内裤。她伸手想打开床头的灯,没想到竟然被人拉住了。 “别开灯,是我,金总。” 小宁睁开眼一看,身旁的男人赤裸上身,跟自己躺在一个被窝里,下半身还紧紧贴着自己。 小宁吓得从床上坐了起来,定睛一看,这裸男不是别人,正是今天一同在饭局上的客户金总。 小宁吓哭了,一旁的金总却神色淡定,还狡辩道我什么也没做,走错房间了而已,还贴心指着小宁的房门告诉她,这个门是可以从里面锁上的,你下次住酒店记得锁门。 原来,金老板在饭局上就盯上了年轻漂亮的小宁。当晚,他和酒店前台谎称自己有东西丢在房间,前台看金老板是熟人,于是就给了他房卡。 顺利拿到房卡的金老板趁着夜晚偷偷潜入了小宁的房间,在她熟睡的时候实施了猥亵。 被发现的金总穿好衣服离开了,小宁却吓得在卫生间里躲了一夜。 第二天,小宁一整天都魂不守舍,只要身边有男人经过都吓得直发抖。一起出差的领导看见她这样也吓坏了,可小宁却什么话也不说。 回了杭州之后,小宁的精神状况每况愈下,睡觉都不敢关灯,整日把自己关在家中不敢出门。 小宁的家人实在看不下去,把小宁带去了医院检查,在医生的面前,小宁终于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今年5月,金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3个月。 那么,应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件事? 一、客户金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罪的核心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 金某深夜潜入小宁房间并实施猥亵,其行为明显具有寻求性刺激的主观恶意。 金某利用小宁因醉酒处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实施侵害,属于“其他手段”的强制行为。 即使小宁未遭受直接暴力,利用其醉酒状态本身即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强制。 小宁因被猥亵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遭受严重损害,符合强制猥亵罪对他人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侵犯。 二、小宁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小宁受公司指派到安吉出差,入住酒店是完成工作的必要环节,属于“因工外出期间”。 小宁参与客户饭局是履行工作职责的一部分,醉酒后遭猥亵虽非直接工作行为,但与工作安排存在间接关联,且非其个人故意导致。 小宁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属于与侵害行为直接相关的精神创伤,符合工伤认定中“受到伤害”的范畴。 (三)小宁可以申请怎样的赔偿? 小宁被认定为工伤后,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报销医疗费用等。 若公司违法劝其离职,小宁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2➕N赔偿金,N为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保护义务。公司在知晓小宁遭受侵害后,应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工作安排调整,否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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