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大熊老师的问题,我觉得可以聊聊关于对立媒体投诚是否要接受的这个话题。我考虑问题一般都会从结果开始,那就是接受和不接受,分别带来的结果是什么?首先,与一个媒体合作(普通),是希望借助媒体的流量提高产品的正向曝光。这里的主要因素是:流量和正向,对于普通媒体来说,博主的正向宣传对于自身粉丝受众对该品牌的认知会起到正向影响,那么合作这件事的目的就达到了。但是,如果原本对立的媒体,尤其是相对极端的,他所覆盖的受众就不是普通的中立人群,对于他的宣传,可能是不屑一顾,甚至是变本加厉的阴阳怪气。那么投放合作的意义在哪?再来说一说不接受的结果是什么?有些人不理解,怎么品牌就要非要理这些人呢?其实合作的另一端,是处理关系,总体的意思就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别总没事找事。不合作最坏的结果就是继续黑你这种情况往往适用于一些黑嘴媒体,但合作了事真的成立吗?今天的诉求是合作,明天的诉求是年框,那后天的诉求是送车,到底该不该满足呢?汽车媒体千千万万,除了那几个头部的,没有人是不可替代的。厂家不可能每一个都合作了事,它的心不在你这,只在你手里的钱上,价值又有几何呢?当然这个理论在我这里也成立,我也推掉了一些合作,因为我不认可你的这套东西,没有必要只靠💰维系关系,所以我也不会到处寻求建联,否则想说实话的时候,还要时刻想着自己的钱袋子,太累了
郑丽文真的不一样,让美国人乖乖就范。老美的在台据点AIT想约谈郑丽文,岛内媒体
【5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