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男子在宵夜店吃饭,使用封装消毒碗具进食时,疑似误食了碗具内的残留浸泡

芹姐说法 2025-11-14 09:40:33

广东东莞,一男子在宵夜店吃饭,使用封装消毒碗具进食时,疑似误食了碗具内的残留浸泡粉,嘴唇、口腔和肠胃立马不适,当晚就被送去洗胃,诊断为洗涤剂中毒。涉事宵夜店用的消毒餐具由某餐具清洗服务提供,该负责人承认是碗具残留浸泡粉所致。 据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南方都市报报道,27日凌晨,许先生在某甲鱼鸡煲脆皮烤鱼店吃宵夜,用了某餐具公司提供的封装消毒餐具,没留意碗里有残留浸泡粉,误食后口腔、嘴唇灼烧,肠胃不适,赶紧去洗了胃,被诊断为洗涤剂中毒。 当晚,某餐具公司,来人陪他就医后,拿走了涉事的碗。 11月3日许先生出院,这期间,事可没少折腾。众洗餐具公司负责人次日白天去写了承诺书,说愿意承担费用,包括后续因此出现问题的费用,也付了医疗费,可赔偿这事没谈拢。 许先生觉得赔偿不合理,自己遭这么大罪,不能就这么算了。 记者得知此事后,想把情况弄清楚,就联系某餐具公司,想询问为什么赔偿谈不拢,结果这负责人直接把记者推给法务,之后电话不通、短信也不回,这态度让记者也犯了难。 更让人意外的是,记者发现涉事企业曾被官方表扬过。 按说被表扬的企业,各方面应该挺规范,可记者扫餐具上的二维码,却查不到任何信息,这二维码查不到信息,就让人对这餐具的来源和安全性产生了怀疑。 许先生心里也憋屈得很,自己吃个宵夜,就因为用了这有问题的餐具,遭了这么大的罪,他觉得企业得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和赔偿。 企业虽然承认是碗具残留浸泡粉导致许先生中的毒,但在赔偿上却和许先生有分歧。 记者也给当地卫健局发了采访函,可一直没得到回复。 卫生行政部门对餐具消毒单位有监督检查的职责,现在出了这事,还不回复采访,实在不太合适。 企业说餐具抽样检测没问题,可同批次餐具都没了,这检验结果可信度能有几分呢? 消费者在遇到这种问题时,维权可不容易。 许先生虽然和企业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整个过程也是一波三折。 作为餐具提供方,有责任保证餐具的安全卫生,可这残留浸泡粉的事,明显是企业生产流程出了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该餐具公司餐具二维码查不到信息,很可能没按规定标注,这就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且餐具残留浸泡粉导致许先生中毒,说明没尽到检验义务,得承担赔偿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对餐具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卫健局接到采访函不回复,没履行好信息公开的职责。 要是监管不到位,让不合格餐具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健康,也得承担相应责任。 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许先生因误食浸泡粉中毒,产生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企业都得赔,要是后续还有问题,企业也得负责。 企业说餐具抽样检测没问题,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呢? 虽然企业说抽样检测没问题,但同批次餐具都没了,这抽样检测结果不能代表所有餐具都没问题。而且残留浸泡粉导致许先生中毒是事实,企业不能以抽样检测结果来逃避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没及时回复采访,消费者能起诉他们吗? 一般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不回复采访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但如果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不作为,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可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最终,许先生和企业达成赔偿协议,企业承担了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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