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为尽快将6台价值不菲的苹果17Pro Max手机送到客户手中,在平台下了加急单。骑手取货时拍了照片,可半小时过去,7公里的路程,订单显示包裹距目的地还有6.9公里,骑手还失联了。男子心急如焚,这些手机价值8.3万,他赶紧向平台求助,无奈平台也联系不上,最终只能报警。 11月8日晚,客户要6台苹果17Pro Max,价值83000元。王先生为尽快送达,他在平台下了加急单,取货时,骑手还拍了照片给王先生,王先生本以为稳了,毕竟7公里路,骑手半小时就能送到了。 王先生待着骑手能顺利把手机送到客户手中,可半小时后,客户来电催货,王先生赶紧查看订单,这一看,心凉了半截。订单显示包裹距目的地还有6.9公里,更糟糕的是,骑手也失联了。 这6台手机,价值83000元,容不得他有半点马虎,他赶紧联系平台,希望平台能帮忙联系骑手,可平台也联系不上,只能建议王先生报警。王先生没犹豫,立刻报了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骑手最后出现在虹桥火车站,还拿着车票。 这情况让王先生更加焦虑,骑手疑似卷货跑路,这手机还能追回来吗?三天过去了,骑手和手机依旧毫无踪影,王先生毫无办法。 王先生不停地在想,骑手为什么会这么做,自己明明已经付了运费,还下了加急单,怎么能不讲信用呢? 平台在这件事里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平台得知王先生的情况后,考虑到王先生的损失和运输合同关系,经过内部商讨,决定先行垫付全额货款。 这让王先生稍松了口气,但他还是想知道,骑手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该怎么定性呢? 骑手取货时看似正常,可取货后没按约定送货,反而跑去火车站,这明显是有非法占有王先生财物的意图。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骑手取走价值83000元的手机,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他取货后没有履行送货的义务,而是选择带着手机离开,这种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范畴。 他利用自己取货的便利条件,将王先生的财物非法占有,严重侵犯了王先生的财产权益。 王先生在平台下单,平台安排骑手取货送货,这就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 平台有责任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及时地送达目的地。 在这件中,骑手失联导致货物没有按时送达,平台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盗窃行为,但作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它对货物的安全负有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平台先行垫付全额货款,就是在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平台垫付货款后,并不是就自己承担这个损失了。它和骑手之间也有相应的法律关系。 因为骑手的行为明显是故意的,他就是为了非法占有手机才做出这样的举动,所以平台可以找骑手全额追偿。 如果骑手说自己只是临时有事耽误了送货,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能成立吗? 从骑手的行为来看,他取货后直接去了火车站还买了车票,这明显是打算离开,根本没有送货的打算。 而且三天过去了,他也没有和王先生或者平台联系说明情况,这种行为足以证明他非法占有的目的。 骑手为了一时的贪念,不仅失去了工作,还要面临牢狱之灾,这实在是得不偿失。而平台在遇到问题时,积极承担责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