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株以上就犯法!2024年河南男子挖8株售卖,75元换来1年4个月刑期![嘘]

轩叔观察 2025-11-18 16:13:31

2株以上就犯法!2024年河南男子挖8株售卖,75元换来1年4个月刑期![嘘] 河南栾川县农民陈某在村后山坡挖了8株野生兰草,以75元的价格卖出,他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这个判决结果引发了广泛讨论。 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陈某所挖的兰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蕙兰品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采挖、出售这类保护植物,达到2株即构成犯罪。 调查显示,陈某其实知道这些野生兰草受法律保护,但仍抱着侥幸心理采挖出售,购买这些兰草的周某和李某是专门通过网络直播售卖野生植物的商贩,他们也在这次行动中被查处。 类似因采挖野生植物获刑的案例并不少见,去年浙江就有一名男子因采挖3株野生兰花被判刑,湖北也发生过村民因相同行为获刑的案例。 这些案件反映出部分群众对野生植物保护法规还不够了解,许多看似普通的野外植物,实际上可能属于濒危保护物种。 法律人士指出,不仅采挖者要承担责任,收购、运输、销售保护植物的整个链条都会受到法律追究,这也是案件中两名收购者同样被严惩的原因。 对于判决结果,网络上有不同声音,有人认为处罚力度与违法所得不成比例,也有人认为保护濒危物种需要严格执法。 河南农民陈某挖8株兰草卖75元,反被判刑1年4个月的事儿,在网上可是炸开了锅,网友们各抒己见,讨论得相当热烈。 “判决没毛病,就得用重典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现在野生资源这么珍贵,要是谁都抱着‘挖几棵没事’的心理,那再多的宝贝也得被挖绝种了!” “陈某明知是国家保护植物还去挖,这就是知法犯法,不能拿“不懂法”或“农民”身份当借口。” “为了75块钱换来一年多的刑期,代价实在太大了。” “一个农民,可能法律意识真的淡薄,75元也就够买几包烟,教育为主会不会更合适?” “法律的无情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小人物的一次无心之过或侥幸心理,就可能改变一生轨迹。” “挖的人固然有错,但那些专门收购、利用直播带货牟利的不更应该严惩吗?没有买卖才没有伤害。” “2株就入刑”的标准其实在很多年前就有了,比如红豆杉、蕙兰等,不是新规,只是很多人不知道。” “原来路边不起眼的野花野草,说不定就是‘牢底坐穿草’,以后可真不敢乱挖了。” 看了这个案例,你是支持“重判以儆效尤”,还是觉得“处罚过重,应以教育为主”?你认为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哪些看似平常的行为可能其实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快来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和你知道的冷门法律知识吧!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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