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女子看电影,看完后发现,屁 股后面被血浸透,女子确定不是生理期,立刻到医院检查,检查费140元,要求影院给她报销,经理要她找流血的人要,女子懵了,这我到哪找?2个月后,女子怕有感染潜伏期,又到医院做了检查,检查费还是140多元,她再次找经理报销,经理要她去找保洁要,女子怒了,既然这样,赔我裤子,裤子500,一分都不能少!结果令人意想不到。 俞女士爱看电影,她买了张电影票,到了放映的时间,准时来到影院,她找到座位后直接坐了上去。 她选的是部口碑不错的片子,看完之后,觉得心里放松了许多。 谁知她站起来往外走时,有人说她屁 股后面染上了血渍。 俞女士心里咯噔一下,这是8月份的时候,外面天气温度还很高,俞女士穿着单薄,立刻就到卫生间里检查情况。 谁知她进去一看,顿时被惊掉了下巴,她的裤子 内 裤,还有ys部位,全都被血浸湿。 俞女士能够确定,自己并没有在生理期内,那这血渍是哪里来的,俞女士心里瞬间想出了各种可能。 她立刻联系到了影院店长,俩人跑回影院座位那里观看,果然刚才那座位上面,赫然留着一摊暗红色的血渍。 店长拍下了照片,但是俞女士心里发慌,着急之下,她自己并没有拍照。 她匆匆忙忙往家里赶去,到了家里,赶忙把衣物进行了清洗处理。 可是到了晚上,她心里越发觉得很不妥当,那摊血渍不知道是谁留下来的,是否会有隐疾,会不会给自己染上? 影院建议她去医院检查,还派了一位杨经理陪她,当时杨经理态度很好,要她不要害怕担心。 杨经理说有问题就去解决,咱们东北人不会躲事的。 俞女士顿时心里暖洋洋的,不论检查结果咋样,至少杨经理这个态度让她感到十分的安心。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等她检查完毕,费用需要杨经理报销,杨经理态度有了变化,顿时让俞女士又气又恼。 俞女士把费用发给了杨经理,杨经理告诉她说,让她去找那个弄 上血的人报销! 俞女士顿时懵了,我到哪里去找这个人? 当初你说的会承担责任,这会需要报销检查费时你就态度大变,你什么意思,不行咱该找哪个部门,咱就去找哪个部门! 杨经理一听这话,他立刻表示,那我用自己的钱给你报了吧。 杨经理给俞女士转了140多元,俞女士收下,但是经过这样的折腾,她顿时感到很不舒服。 她根据医生的建议,为防止可能存在一定时间的潜伏期,10月份的时候,她又到医院做了一次检查。 这次检查的费用还是140多元,俞女士再次联系了杨经理要他报销。 谁知杨经理却告诉她说,让她去找宝洁报销! 俞女士顿时被气笑,事情是发生在电影院里,我找你们报销是理所应当。 至于你们去找谁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你不能让我去找保洁,我到哪里去找? 俞女士怒了,你不报销,我会去找卫健部门,文旅部门,杨经理怕事情闹大,这才把140多元又转给了俞女士。 俞女士这次没收,她越想越气,本来遇到这样的事情,心里就在一直的憋屈。 一方面害怕会有未知的感 染,另一方面,影院的态度令人寒心! 俞女士把心一横,既然你们对我如此的计较,连检查费都得我主动去要。 那么我也要和你们说个明白,我的损失,我的裤子,还有其他的损失,我都要计较! 俞女士,找到了记者,希望记者能帮助她讨个公道! 杨经理告诉记者,他并不是不愿意解决,他只是要请示一下领导,因为他报销也是有流程的,并不是说不给俞女士解决问题。 他只是没有想到,俞女士会生这么大的气,他也不承认说过要俞女士去找当事人和保洁报销。 他的意思是说,是他自己要找保洁,因为影院是包给了保洁公司,是保洁公司在处理流程上出现了缺失。 并且当时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已经报警处理,调出监控后发现,前面留下血渍的人是一个小女孩。 从面相上来看,那个女孩应该就是初中左右,肯定不是高中,因为她长得没那么大的样子。 因此他们就放下了心,因为小女孩不能涉及到一些不良的事情。 杨经理当场联系了保洁公司,也希望这一次能当面把事情给说清楚。 杨经理告诉保洁公司负责人说,俞女士现在要650块钱,其中包括第二次检查费用147元,加上裤子费500元。 之后杨经理当场把钱转给了俞女士本人。 其实对于俞女士来说,真的还不是差那650块钱,她只是想讨个说法,因为遇到这样的事情,毕竟心里都会膈 应。 大概也是杨经理有些啰嗦,说的话多,反而没有表达清楚。 但是这也提醒大家,出门坐座位之前,一定要先看清楚,确定座位上无异物,这样才能安心坐下。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 宾馆、商场、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影院作为经营者,负有保持座位清洁、消除安全隐患的义务。 但其未及时清理座位血 渍,导致俞女士人身受潜在健康风险、财产受损。 因此,影院应赔偿俞女士两次检查费及衣物损失。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