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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68岁男子在医院查出患有主动脉瓣中度狭窄,医生告知要进行微创手术治疗。

陕西西安,68岁男子在医院查出患有主动脉瓣中度狭窄,医生告知要进行微创手术治疗。男子女儿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可没想到,手术结束后,医院收费60多万,女儿震惊不已。原来,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在没告知的情况下就给其使用了收费28万元的自费瓣膜,让女儿崩溃的是,这个瓣膜实际费用才3万多元。女儿还发现医院竟给父亲使用了2个瓣膜,却告知使用一个。在女儿还搞不清状况的时候,男子离世了。事后,女儿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2020年的冬天,李某手里攥着父亲的检查报告,指尖冰凉,报告上“主动脉瓣中度狭窄”几个字,像一块石头压得她喘不过气。

父亲今年68岁,一辈子勤勤恳恳,没享过几天福,老了却要遭这罪。

拿着报告,李某和家人陪着父亲跑了好几家医院,最后在当地一家口碑不错的三甲医院,找到了心外科的专家。

医生看完报告,拍着胸脯说:问题不大,做个微创手术就行,恢复快,对老人身体损伤小。

听到“微创手术”“恢复快”,李某悬着的心放下了大半。

父亲和家人商量了一晚上,想着早点治好病,不拖累孩子们,第二天一早就拍板同意了医生的治疗方案。

术前,医院给了一份告知书,上面写着“经股动脉TAVR备开胸手术”,李某仔细看了几遍,没发现什么问题,就签了字。

手术安排得很顺利,进手术室那天,李某和家人在门外守了整整四个小时。

当医生出来说“手术成功”时,一家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还特意买了水果去感谢医生。

可等父亲转到普通病房,李某去办理费用结算时,看到账单上的数字,当场就懵了,总费用竟然高达60多万!

“怎么会这么贵?”李某拿着账单,手指都在发抖。

她一页一页地翻看明细,发现自费部分就占了将近30万,而其中最大的一笔开销,是一个“自费瓣膜”,收费28万元。

李某越看越纳闷:术前医生只说过需要用瓣膜,可压根没提过这个瓣膜是自费的,更没说过要28万啊!

而且,告知书上写的是“经股动脉TAVR”手术,可她后来翻看父亲的病历,上面却清清楚楚地写着“经心尖TAVR术”。

这两种手术明明不一样,医生怎么没跟家人商量就擅自改了手术方式?

带着一肚子疑问,李某找到了主治医生。面对她的质问,医生先是含糊其辞,说“经心尖TAVR术更适合你父亲的情况”,又说“自费瓣膜效果更好,能延长使用寿命”。

可李某追问“为什么术前不告知”时,医生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

这一下,李某的疑心更重了。

她觉得医院肯定有问题,于是直接向医院的投诉部门反映了情况,还向当地的卫健部门提交了投诉材料,要求医院给个说法。

她原本以为,只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真相很快就能水落石出,可她万万没想到,这场投诉,竟然牵扯出了更让她震惊的内幕。

在卫健部门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医院收费28万元的那个自费瓣膜,实际进价竟然只有3万多块钱!3万多的东西,卖给患者28万,翻了将近9倍的差价!

更让李某无法接受的是,调查中还发现,医生在给她父亲做手术的时候,竟然先后植入了两个心脏瓣膜!

第一个瓣膜放置失败后,医生没有取出来,而是直接在旁边又植入了第二个,而且这一切,事后压根没告诉李某和她的家人。

李某得知真相后,气得浑身发抖。

她无法想象,父亲在手术台上,竟然遭受了这样的对待。

一个瓣膜28万,两个就是56万,可医院只收了一个的钱,难道是因为第一个失败了,就想瞒着家人蒙混过关?

而且,失败的瓣膜留在父亲心脏里,会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这些问题,医院始终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让李某和家人雪上加霜的是,父亲术后恢复得并不好。

原本医生说微创手术恢复快,可父亲术后一直胸闷、气短,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只能躺在病床上,连翻身都困难。

李某多次找医生询问情况,医生都说“术后正常反应,慢慢就好了”。

可谁也没想到,术后仅仅46天,父亲就因为多器官衰竭,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看着父亲冰冷的遗体,李某和家人悲痛欲绝。

他们坚信,父亲的死和医院的违规操作脱不了干系。

李某一纸诉状,将涉事医院告上了法庭。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法院调查后发现医院给李某父亲植入了两个心脏瓣膜,却只在病历中张贴了一个的标签,另一个瓣膜的信息缺失导致无法溯源。

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后续三家鉴定机构都无法开展鉴定,相当于变相阻碍了对诊疗过错与患者死亡因果关系的核查。

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承担70%责任,但李某不服,认为医院应该全责,她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开庭后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