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一男子因觉得妻子总是唠叨个没完,竟然持菜刀向她的头面部连砍10余刀,致

雷雷说趣 2025-11-26 15:42:47

湖南浏阳,一男子因觉得妻子总是唠叨个没完,竟然持菜刀向她的头面部连砍10余刀,致其重伤二级。13岁女儿因为上前护母,也被砍伤头部、手臂,构成轻伤一级。男子行凶后见妻子一动不动,以为她死了,于是走到池塘边准备自杀,但最终没死成。(来源:930老友记) 据悉,男子冯某和妻子卜某结婚多年,但二人的感情并不是很和谐,经常会因为琐事争吵。卜某待人处事还算不错,但就是嘴比较碎,冯某十分受不了她嘴碎的这一点。 卜某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但她也没打算改,既然冯某受不了,那干脆离婚吧,可冯某却不同意离婚,这就导致二人的矛盾日益激化。 2023年10月26日,卜某在家中捞到了冯某几句,谁知竟彻底点燃了冯某的怒火,他冲进厨房抄起菜刀,对着卜某头部、面部疯狂砍去。即便卜某倒地后,冯某仍不停手,刀刀指向卜某要害。 13岁的女儿小冯闻声赶来,见到冯某行凶,不顾自身安危趴在了卜某身上,用自己的身体护住卜某。冯某见女儿还敢拦着,于是连女儿一块砍了几刀。 在发泄一通后,冯某见卜某一动不动,以为其已经死亡,于是扔下手中的菜刀,淡定走到屋后池塘边准备自杀。 邻居听到小冯的哭喊和求救声后,赶来查看了情况,发现小冯和卜某全身都是血,吓得立即报了警。而警方也在冯某自杀前,赶到了现场,将冯某控制了起来。 后经鉴定,卜某的头面部、手臂等部位均有多处刀伤,且达到了重伤二级的程度。小冯同样是头面部和双臂等部位受伤,达到了轻伤一级程度。 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看,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从卜某和小冯的伤情来看,二人伤得可一点都不轻,卜某很可能会失去自理能力,这也说明了冯某下手有多重。 从冯某的行为来看,他持刀多次砍击卜某的头面部,这显然是奔着要她的命去的,而且冯某没有对卜某进行抢救,其具有放任卜某死亡的故意。 因此,冯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 对于小冯,冯某并没有其杀心,只是因为小冯的阻拦,让他将怒气撒到了小冯身上,且小冯和冯某没有矛盾起因。 因此,冯某对小冯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由于卜某最终被抢救回来了,这说明冯某的犯罪结果没有实现,属于犯罪未遂,而冯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这些情形均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对冯某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按理说冯某都想自杀了,那判多久对他来说也无所谓了,可冯某听到判决后,又认为判重了,于是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 此后,在司法机关的帮助下,卜某和小冯拿到了23万元的赔偿金。 与此同时,卜某提出要撤销冯某对13岁女儿的监护权,她认为冯某伤害自己可以,但对女儿下手不行,是绝对不可原谅的。 《民法典》第36条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法院最终也采纳了卜某的意见,剥夺了冯某对小冯的监护权。同时了为了缓解卜某独自带两个孩子的压力,检察院发放了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有网友表示,这冯某既然受不了卜某的唠叨,那卜某提出离婚时为何不同意? 还有网友表示,嫌弃卜某唠叨是假,估计只是找个动手的借口罢了,如果卜某真的不好,女儿会不惜自己受伤也要护住母亲?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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