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找“小姐”,结束后“小姐”给她介绍“女同事”,男子就让她将女同事叫过来。 本来以为只是多叫个人,谁知道敲门声突然响起,那名刚到的女同事吓得直接往12楼窗外爬,结果当场没了气息。 这事儿发生在2023年7月的咸阳某酒店,现在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于某和介绍的刘某要赔33万多,这事你怎么看? 这案子里三方都有责任,但法院判于某和刘某承担30%责任,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俩的行为把人置于了危险境地。 蔡某自己作为成年人,选择爬窗逃生,肯定要负主要责任,这70%的责任比例倒是合理。 毕竟当时敲门的只是酒店排查电器故障的工作人员,根本不是警察,要是当时冷静点,也不至于送命。 法院判决的时候,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里的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于某的邀约和刘某的介绍,本身就创造了这个危险环境。 之前上海也有类似的案子,嫖客没阻止女方跳窗,最后被判了25%的责任,看来各地法院在这类问题上的尺度差不多。 不过这次多了个介绍人刘某,两人连带责任,赔偿金额自然也上去了。 蔡某的经历让人挺唏嘘的。 才22岁,农村出来的,初中文化,听说一个月能挣1万2,结果钱没焐热,命先没了。 后来查她的社交账号和银行流水才发现,中介抽成特别狠,能拿到一半,有时候还得被迫接不情愿的“服务”。 这行的水是真深,外人根本想象不到。 现在很多酒店的窗户安全措施根本不到位,10层以上按理说要有限位器,不让窗户开太大,可出事的这家酒店明显没做到,这也是个隐患。 而且访客登记制度形同虚设,蔡某进房间的时候根本没人查身份,要是酒店管理严点,说不定能避免这场意外。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因为卖淫嫖娼出意外的有37起,83%都发生在10楼以上的酒店,爬窗逃生简直成了行业“标配”。 这背后反映的问题不只是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还有整个社会对这类边缘群体的救助缺失。 全国才23家救助机构,一年救不了3000人,缺口太大了。 这33万赔偿里,丧葬费4万多,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剩下的是死亡赔偿金。 蔡某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这笔钱对她父母来说,可能是唯一的慰藉了。 但再多钱也换不回女儿,说到底还是非法交易惹的祸,一旦沾上,风险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如此看来,这个案子暴露的问题挺多的。 酒店安全管理要加强,救助机制要完善,更重要的是得让人知道,有些事碰不得。 现在网络预约这么方便,有些人觉得隐蔽就没事,真出了事谁也跑不了。 希望这起悲剧能让更多人警醒,别为了一时快活,把自己搭进去。 法院的判决既是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也是给社会敲个警钟。 非法交易不仅违法,还时刻伴随着生命危险。 无论是从业者还是消费者,都该好好想想,为了这点利益值不值。 同时相关部门也得行动起来,从酒店设施到救助渠道,多管齐下才能减少这类悲剧。

照这逻辑,酒店方面责任更大。一,防护措施不够。二,工作程序不规范,客人休息时间你查电路门题?不应该在退房期间工作吗?让人觉得是酒店方面故意敲门的。
Dino
其实就是酒店发现有人不通过店方招嫖,故意派人去敲门的[静静吃瓜]
蓝色的天 回复 11-27 18:43
你最好说的是真的。
太子辉 回复 11-27 21:57
酒店不想开了?
老白开
我一般碰到这种女的,能帮都会帮一下的[得瑟]
皇先生 回复 11-28 00:07
ta[铜牌][金牌][金牌] 此处剧情大胆,成了个人的
皇先生 回复 11-28 00:07
ta[铜牌][金牌][金牌] 此处剧情大胆,成了个人的
剃刀定律
写的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前言不搭后语。小学生写作文都比你有条理。一个简单的叙事文写的一点逻辑都没有。
陌麽 回复 11-28 00:03
很明显ai写的,现在很多都是
用户10xxx55
敲门的全责
6004877
别犟了,绝对的酒店责任,服务业有要求有入住情况,需前台先与旅客提前沟通方可上门处理特殊情况
用户12xxx63
写的什么鬼呀?什么同事,什么爬窗,你自己看看,谁能看明白呀?
鲁槐
不知道如何评论。奉公守法吧还是
用户99xxx44
警察来了?不是先死人了吗?酒店是第一档的。
用户10xxx08
不要胡思乱想不要胡整乱搞就不会出大问题的自己学会爱自己
丢了幸福的猪
从窗户走就彻底走了,怎么就觉得自己能爬下去的呢
周福林
敲门的卡点真准!
用户10xxx70
分三份,酒店赔一份,敲门的赔一份,嫖客赔一份
用户11xxx95
酒店和敲门的人负七成责。
先珍斗子玉
酒店全着
给哥乐一个
编得再靠谱点
去年今日
你想表达什么?
天使の绘の具
敲门的不负责???
梦追佩然的巧玲珑
娼的认定不能太随意 长期靠卖身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为娼 妇女或年轻女孩因生理需求偶尔与非婚异性发生性关系 简单定为娼是否欠妥?
海问香?! 回复 11-28 00:07
定义是有没有当次的金钱交易,有就认定为娼,
河
每年这么多意外死亡,卖淫嫖娼是不是应该考虑合法
柠檬
排查电路的负责百分之三十才对[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