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绿军装与黑长发
十八岁那年,村里的锣鼓声震得人心慌。我是全村唯一的高中生,戴着大红花被送上运兵车时,我看见爹娘眼里的泪光,也看见了村口那几个姑娘羡慕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当兵就是穿上了最帅的衣服,却没想到,那是漫长青春里一场盛大而寂寞的开始。
新兵连结束,因为那纸高中文凭,我被分到了连部当文书。不用像战斗班排那样天天摸爬滚打,我的战场变成了打字机、报表和连长的茶杯。这种清闲,在那个火热的夏天,成了一种隐秘的特权,也成了后来那场孽缘的温床。
八月流火,部队拉到了山东某山区野外驻训。
那是一个被大山褶皱藏起来的地方,连队借宿在一所半山腰的小学里。学校很破,红砖墙皮剥落,露出里面的土坯,但操场边的几棵老槐树却长得极好,遮天蔽日。
第一次见到小丽,是在连部办公室的窗外。
那天我正在帮指导员整理内务档案,窗户开着,一阵风吹进来,带着山里特有的草木香,还有一种淡淡的雪花膏味。我下意识地抬头,就看见了她。
她正抱着一摞作业本走过窗下,大概是被屋里的动静吸引了,侧过头来看了一眼。那一刻,窗外的阳光正好打在她脸上,细软的绒毛清晰可见。她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没用皮筋扎,就那么随意地披在肩上,发梢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晃动,像是在挠人的心。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领口扣得严严实实,却更显得脖颈修长白皙。我们的目光在空中撞了一下,她愣了一下,随即抿嘴一笑,脸颊边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然后快步走开了。
我的心跳莫名漏了一拍。在这全是汗臭味和雄性荷尔蒙的军营里,这一抹女性的柔美,像是一滴水落进了滚油里,瞬间炸开了花。
后来我知道,她叫小丽,是这所小学的代课老师,二十出头,还没嫁人。
因为我是文书,训练场去得少,大部分时间都在留守值班。这就给了我很多“偶遇”的机会。小丽似乎对我们这群当兵的很好奇,或者说,是对我这个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写字的小战士很好奇。
起初,她只是借口问路,或者问问部队的作息时间,怕打扰我们训练。慢慢地,话题就变了。
“你们当兵的,真的都不怕死吗?”有一天午后,蝉鸣声噪得人心烦意乱,她又来到了连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搪瓷缸子,假装喝水,眼睛却盯着正在擦桌子的我。
我停下手中的抹布,看着她:“也不是不怕,是有责任。”
“责任……”她咀嚼着这两个字,眼神有些迷离,“那你想家吗?”
“想。”我实话实说,目光却不自觉地落在她垂在胸前的发梢上,“不过现在不想。”
她笑了,笑得花枝乱颤,那笑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荡,显得格外清脆。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野酸枣,塞进我手里,指尖无意间触碰到我的掌心。她的手很凉,软软的,那一瞬间,一股电流顺着我的手心直窜上天灵盖,我握着那几颗酸枣,手心全是汗。
那种感觉很微妙。在这个封闭的山沟里,周围是全副武装的战友,但我眼里只有这个穿着布鞋的女老师。我们之间隔着那张办公桌,隔着军纪如山的规定,但空气中流动的某种东西,正在一点点打破这些界限。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小丽的接触越来越频繁。有时候是她在操场上看我打球,有时候是我帮她修教室里坏掉的门轴。每次单独相处,我都觉得周围的空气变得粘稠起来。我会忍不住闻她身上的香味,会忍不住看她说话时微微颤动的睫毛。
直到中秋节那天晚上。
那一年中秋和国庆连在一起,连队和学校搞了个军民联欢。操场上燃起了巨大的篝火,火光冲天,映红了每个人的脸。
大家围坐在一起唱歌跳舞,起哄声、掌声此起彼伏。小丽今晚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头发扎成了马尾,显得精神又妩媚。她在人群中穿梭,像只快乐的蝴蝶。
不知是谁起了个头,要玩“找朋友”的游戏。音乐响起的瞬间,我鬼使神差地站了起来,穿过人群,径直走向了她。
她没有躲,反而大大方方地把手伸给了我。
当我的手握住她的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篝火爆裂的噼啪声和我们彼此的心跳声。我们在火光中旋转,她的裙摆扫过我的裤腿,她的呼吸喷在我的脖颈间,热气腾腾。
晚会还没结束,喧闹声还在继续,她却突然拽了拽我的手,低声说:“跟我来。”
声音很轻,却像一道命令。
我跟着她,避开了人群的视线,绕过教学楼,来到了学校后面的一片小树林里。这里听不到歌声,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还有远处隐约传来的狗吠。
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斑驳地照在她的脸上。她背靠着那棵老槐树,胸口剧烈起伏着,眼睛在黑暗中亮得惊人。
“陈默。”她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嗯。”我感觉喉咙发干,身体僵硬得像块木头。
她往前走了一步,距离近得我能看清她瞳孔里的倒影。那股熟悉的雪花膏味混合着少女的体香,铺天盖地地包围了我。
“你就要走了吧?”她问,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过完节就撤收。”我回答,声音哑得厉害。
她没再说话,而是突然伸出手,环住了我的腰。她的脸贴在我的胸膛上,隔着两层军装,我依然能感受到她身体的温度和柔软。
那一刻,理智的弦断了。
我颤抖着抬起手,笨拙地回抱住她。这是我第一次拥抱女生,第一次感觉到异性身体的曲线是如此美好。我的手掌贴上她的后背,顺着脊椎缓缓向上,最后停在她那乌黑的长发上。
她仰起头,闭上了眼睛,嘴唇微微张开。
我低下头,吻了上去。
那是青涩的、毫无技巧的一吻,却带着孤注一掷的热烈。她的嘴唇很软,带着一丝甜味。我们紧紧相拥,仿佛要把对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在那片寂静的山林里,在这短暂的时光中,我们忘记了身份,忘记了纪律,只剩下两颗年轻躁动的心在疯狂跳动。
那种感觉,神奇、美妙,无法用语言形容。就像是在沙漠里行走了很久的人,终于喝到了一口甘甜的泉水。
然而,狂欢总是短暂的。
没过几天,撤离的命令就下来了。那天清晨,雾气很大,卡车的引擎声轰鸣着打破了山村的宁静。
我站在车下,不敢看她的眼睛。她站在学校的门口,手里提着一个布包。
车发动的时候,她冲了过来,把那个布包塞进我怀里。
“到了部队给我写信!”她喊道,眼眶红红的。
我拼命点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卡车开动了,扬起漫天的尘土。我抱着那个布包,透过车厢后挡板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晨雾中。
回到驻地后,我打开那个布包。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五双鞋垫。每一双都用白色的粗布做底,上面绣着鲜艳的鸳鸯和并蒂莲,针脚细密,那是她熬了多少个夜晚的心血。
我把鞋垫压在箱底,那是我的秘密,也是我的宝藏。
可是,后来的事情发展得让人措手不及。部队换防,我也调动了单位,等我终于鼓起勇气写那封信的时候,却发现地址已经模糊不清,而那所学校,据说也因为生源减少合并了。
我们就这样,断联了。
那段感情,就像山里的昙花,只在夜里开了一瞬,惊艳了我的整个青春,然后迅速凋零。
二十多年过去了,那双绣着鸳鸯的鞋垫早已泛黄,被我珍藏在一个铁盒子里,谁也没告诉。每当夜深人静,我偶尔还会想起那个篝火旁的夜晚,想起她那乌黑的长发和滚烫的拥抱。
如果今生有缘再见,我想,我一定会什么都不说,只是紧紧地,再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