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亿,成了大众眼里贪污死刑的“隐形红线”。赖小民17亿伏法,白天辉11亿伏诛,

体元说球 2025-12-10 10:40:09

十个亿,成了大众眼里贪污死刑的“隐形红线”。赖小民17亿伏法,白天辉11亿伏诛,苟仲文2.3亿获死缓,三组数字摆出来,网友的解读直戳痛点:难道贪腐金额迈过十亿门槛,才配得上最严厉的惩处? 这种疑问不是抬杠,是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问。有人觉得十亿红线太高,毕竟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百万千万已是天文数字,为何非要到十亿才亮剑?也有人觉得这个尺度尚可,毕竟死刑是终极刑罚,不能轻易动用。两种声音背后,藏着同一个核心诉求:贪腐量刑不能只看数字,更要守得住底线,对得起民心。 贪污犯该不该判死刑,从来不是数额的一刀切。刑法里写得明明白白,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贪腐的危害,远不止于挪用的钱财数额。赖小民之流,贪的是国家资源,蛀的是民生根基,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秩序。他们拿百姓的养老钱、救命钱去满足私欲,这种行为对社会信任的摧毁,比金钱损失更致命。从这个角度看,对这类顶风作案、数额特别巨大的蛀虫判处死刑,不是残忍,是必要的震慑。 有人担心,保留贪污死刑会成为非理性政治斗争的导火索。这种顾虑有一定道理,但不能因噎废食。法治社会的核心,就是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划定边界,让量刑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只要审判过程公开透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能杜绝死刑的滥用。那些怕死刑被利用的声音,本质上是怕法治不健全,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 也有人呼吁彻底废除贪污罪死刑,认为关押终身足以惩戒。这种想法太理想化。现实是,有些贪腐分子早已将财富转移境外,甚至做好了跑路准备,无期徒刑对他们而言,可能只是换个地方“养老”。 而死刑的存在,就是对这类铤而走险者的终极警告。每隔几年,对那些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极其恶劣的贪腐分子依法判处死刑,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敲警钟——再隐蔽的贪腐,再庞大的数额,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这记警钟,要敲在每个掌权者的心上。 说到底,贪污死刑的红线从来不是十亿这个数字。它是民心的底线,是法治的刻度,是对权力的敬畏。该严的必须严到骨子里,该宽的也要体现司法温度。保留死刑,但不滥用死刑;看重数额,但不唯数额论。让贪腐者付出的代价,匹配他们造成的危害,这才是死刑存在的真正意义。 别再纠结十亿的红线了。真正该盯紧的,是每一笔贪腐款的去向,每一个涉案者的审判,每一次判决对社会风气的净化。只要法治的利剑始终高悬,只要对贪腐的零容忍落到实处,就是对百姓最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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