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白了,虚开发票罪,其实就是在淘汰老实人
幼菱评案件
2025-12-10 15:03:24
接触过数十起虚开发票案件的律师发现:这类案件里,被追责的往往是 “过于老实” 的人 —— 要么不懂拒绝乱帮人开票,要么稀里糊涂替公司背锅,明明自己没获利,却要面临刑事处罚。结合《刑法》及司法实践,拆解 3 个典型误区,早懂早避坑!
一、“朋友让帮忙开张票,不算大事”—— 好心帮人,却踩刑事红线
不少人觉得 “只是帮朋友开张发票,没拿好处” 就没事,实则已触碰法律底线。根据《刑法》,只要存在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 行为,哪怕没获利,也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罪。
二、“按公司要求开票,责任归公司”—— 替公司背锅,个人难脱责
部分员工认为 “开票是公司安排的,出了事有公司担着”,这种想法同样危险。司法实践中,若员工明知公司虚开发票仍参与操作,会被认定为 “共同犯罪”,需承担个人责任。
三、“开的是普通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没事”—— 普通发票虚开,同样可定罪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才会被追责,实则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一定标准,同样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00 份以上或金额累计 40 万元以上,即可立案追诉。
律师视角:3 个避坑要点,守住自身权益
①坚决拒绝 “无真实交易” 的开票请求:无论朋友、同事如何请求,只要没有实际业务往来,一律拒绝开票,避免因 “人情” 陷刑事风险;
②公司要求开票先核 “真实性”:若公司安排开票,先确认是否有真实合同、资金流水、货物交付凭证,无真实交易的,及时提出异议并留存证据,避免替公司背锅;
③不懂就问专业人士:遇到不确定的开票需求,先咨.询律师或税务人员,明确法律风险后再做决定,切勿凭 “想当然” 行事。
虚开发票罪的认定,不看是否 “老实”,只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别让 “好心”“听话” 成为刑事处罚的导火索,遇到相关问题,及时问问专业律师,才能真正守住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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