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八路军团长缴获一支精致手枪,本想自己留着,政委却坚持让他上交。几天后,团长发现,政委将手枪送给了女学生! 李文清时任八路军120师358旅715团参谋长。 作为一个老红军,李文清打仗以勇猛著称,红军时期他在战斗中被打瞎了一只眼睛,但这并不影响他的英勇,在军中,他被称为“李瞎子”。 1939年4月,715团在师长贺龙的指挥下,于冀中平原齐会村全歼日军吉田大队。 此次战斗,715团不仅消灭了几百名日军,还缴获了大批武器装备。 齐会村里的硝烟还没散尽,李文清跟着战友们清点战利品时,一眼就盯上了那支日军军官佩枪。枪身锃亮,带着细腻的纹路,握在手里分量刚好,不像普通步枪那么笨重,一看就是日军高级军官的随身武器。打了这么多年仗,李文清见过的武器不少,但这么精致的手枪还是头一回得手,他摩挲着枪身,心里直犯嘀咕:“这枪跟着老子,往后冲锋陷阵也能多添点底气。” 可他刚把枪揣进怀里,就被团政委朱辉照拦了下来。朱辉照是老革命,从红军时期就跟着部队转战,党性极强,向来以纪律严明著称。他指着手枪严肃地说:“老李,咱们八路军有规矩,一切缴获要归公,这枪得上交统一分配。”李文清急了,梗着脖子反驳:“这枪是我从鬼子军官手里亲手缴的,留着自用怎么了?我带着弟兄们拼了三天三夜,连毒气弹都扛过来了,拿支手枪当纪念还不行?” 两人争执了半天,朱辉照始终没松口,反复强调:“战利品是部队的公共财产,不是个人私物,你作为团里的骨干,更得带头遵守纪律。”李文清虽然心里不痛快,但也知道政委说的在理,八路军从井冈山时期就定下了“打土豪要归公”的规矩,抗战时期更是明确所有缴获必须上缴登记,由上级统一调配。没办法,他只能不情不愿地把枪交了出去,心里却还惦记着啥时候能再把枪要回来。 让他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去师部开会,居然在一群女青年里看到了那支熟悉的手枪。当时一群穿着灰布军装、剪着短发的姑娘正在接受军事训练,其中一个姑娘手里握着的,正是他心心念念的那支精致手枪。李文清顿时火冒三丈,会后直接找到朱辉照质问:“我想要的枪你不给,凭啥送给女学生?她们能上战场打仗吗?” 朱辉照却没生气,耐心给他解释:“这些姑娘可不是来享福的,她们是从沦陷区、国统区千里迢迢跑到根据地的爱国青年,就是为了参加抗战。”他顿了顿,接着说:“你知道吗?1939年2月党中央刚作出《关于开展妇女工作的决定》,现在根据地急需能发动群众、开展宣传的妇女骨干,这些姑娘有的要去敌占区做秘密工作,有的要跟着工作队深入农村,手里有支枪才能自卫。” 朱辉照还告诉李文清,当时延安中国女子大学正在筹备,7月就要正式开学,办学目的就是培养抗战急需的妇女干部。这些女青年虽然大多是知识青年,却一点不娇气,每天要出操军训、学习理论,还要参加开荒种地等劳动,有的甚至主动要求上前线。不久前就有女同志在执行宣传任务时,遭到日伪军袭击,因为没有武器只能被动躲避,这件事也让上级下定决心,给外出执行任务的女干部配备自卫武器。 听了政委的话,李文清的火气渐渐消了。他想起自己打了这么多年仗,不就是为了让更多人能站起来反抗侵略吗?这些女青年放弃了安稳的生活,冒着生命危险来参加革命,确实需要武器保护自己。而且他也清楚,朱辉照向来公正,齐会战斗缴获的武器里,轻机枪10余挺、长短枪200余支、掷弹筒3个,这些主力装备都优先补充给了一线作战部队,这次把一支手枪分给女同志,确实是出于工作需要。 后来李文清才知道,那支手枪还真派上了大用场。拿着手枪的那位女青年,后来跟着工作队去了晋绥边区,一次执行任务时遭遇日伪军巡逻队,正是靠着这支手枪掩护,她和战友们不仅成功突围,还保护了两名群众安全转移。这件事也让李文清彻底明白了“一切缴获要归公”的意义——武器不是个人的战利品,而是革命的工具,谁最需要,就应该给谁。 其实在抗战时期,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八路军的战利品分配有着严格的规定,武器弹药优先补充作战部队,生活物资一部分补给部队,一部分救济受灾群众。就像齐会战斗,不仅歼灭了参与过南京大屠杀的日军吉田大队,毙伤日军700余人、俘虏17人,缴获的武器也全部统一调配,大大提升了部队的战斗力,连蒋介石都专门致电贺龙,并发来3000元医疗费慰问。 李文清这位“独目将军”,一生征战无数,浑身7处负伤,却始终坚守着革命纪律。虽然当时因为手枪的事闹了点小脾气,但他后来常对部下说:“纪律是军队的命根子,咱们八路军能在装备落后的情况下屡打胜仗,靠的就是令行禁止。缴获的东西要归公,这不是小气,是为了让每一件武器、每一份物资都能发挥最大作用。”而朱辉照坚持原则、合理分配战利品的做法,也成为了部队里的一段佳话。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