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陕西一女子在出租屋私会他人时,被丈夫带人当场撞破。冲突中,女子不

南风意史册 2025-12-11 15:22:38

“脸都不要了!”陕西一女子在出租屋私会他人时,被丈夫带人当场撞破。冲突中,女子不堪羞辱,从三楼跳下致十级伤残。事后,她转身将丈夫告上法庭,索赔40万。然而法院判决出人意料!(案件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是她自己不顾死活要跳,凭什么全赖在我们头上!”法庭上,满腹憋屈的金某如此质问着,他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妻子出轨引发的暴力冲突,到头来最终竟以一人重伤致残、多人面临赔偿而告终,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玄机?   一切都始于那个失控的夜晚,当时的金某对妻子雷某,长期独自在外租房早已心生怀疑,于是在一次背着妻子查手机的过程中,真相大白。但他没有选择沟通或法律途径,而是纠集了三位亲友,决定“当面弄个清楚”。   当晚,四人来到雷某租住的居民楼三楼。他们没有敲门,而是以粗暴的方式强行破门而入。门内,正在与男子“交易”的雷某,被撞门的巨响,以及突然出现的丈夫,吓得僵在原地,随后便赶忙用被子裹紧自己。   “你们想干什么?!”雷某的惊叫被淹没在随之而来的混乱中。金某情绪彻底失控,他冲上前,愤怒的质问的同时,迅速升级为激烈的肢体冲突和殴打,同来的亲友也参与了进去。狭小的出租屋内,瞬间充斥着哭喊、咒骂和撕打声。   场面完全失控,暴力与恐惧在空气中弥漫。对雷某而言,这突如其来的闯入、丈夫暴怒的面孔、众目睽睽下的羞辱和身体的疼痛,都让她陷入无比窒息的绝望,最终她在极度恐慌下,趁人不备,猛地转身冲向阳台,没有任何犹豫便从三楼纵身跳下。   “你们这是要逼死我!”嘶喊声中,沉重的落地声传来,楼上的混乱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惊恐与慌乱。   经送医抢救,雷某虽保住了性命,但全身多处骨折,伤势严重。后经司法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另一方面,金某及其两名亲友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然而,事情并未了结。重伤的雷某认为,正是金某等人的暴力闯入和殴打行为,将自己逼上了绝路。她以生命健康权遭受侵害为由,将丈夫金某及当晚参与的三位亲友一并告上法庭,提出了近四十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如果不是你们像土匪一样闯进来打我,我会跳楼吗?”法庭上原告雷某方坚持认为,被告的的违法行为是导致雷某重伤的根本原因。而被告金某等人则坚称,跳楼是雷某自己的选择,意图撇清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烈。   经过法院多次审理认为,雷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从三楼跳下可能造成的严重伤害后果,其选择跳楼是导致自身受伤的直接原因,因此她对损害结果应负主要责任。   但同时,法院也明确指出,金某等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实施殴打的行为,不仅违法,更在事发当场对雷某构成了,巨大的心理胁迫和现实危险,是诱发其跳楼的重要客观因素,因此负有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金某承担25%的赔偿责任,其余三名亲友各承担5%的赔偿责任,总计赔偿雷某十余万元。   只能说,这场悲剧里没有纯粹的赢家。法律以比例划分了伤与罚,却量不尽其中的悔与恨。它冷静地告诫世人:暴力永远是条歧路,即便始于伤痕。   而任何极端的抉择,也可能让自己背负最重的代价。生活不是快意恩仇的剧场,冲垮理智的堤坝,往往要付出现实中最昂贵的代价。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婚姻出轨夫妻捉奸犯罪吗? 文|沐琨 编辑|南风意史

0 阅读:76
南风意史册

南风意史册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