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还是在进行“房产税”试点! 上海作为全国最早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的城市之一,自2011年1月28日起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该政策针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主要覆盖本市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住房。2024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沪府〔2024〕72号文,延长该暂行办法的有效期,继续实施试点。 截至2025年12月,该试点政策仍在执行中,并未扩展为全面“房产税”征收,而是针对特定住房的试点优化。 2025年8月25日,上海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5〕417号),其中涉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随后,2025年9月16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沪财发〔2025〕5号),对房产税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该政策旨在满足居民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试点未“全面落地”为全国房产税,仅为局部优化。全国房地产税立法仍在推进,2025年试点可能扩展至更多城市(如深圳、广州),但上海仍以差异化征收为主。


用户10xxx92
是不是永远试点?这个时间法律上有没有规定?难道一纸试点就可以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