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贵州铜仁,男子在熟人建议下,贷款买了543只羊,从河南运到贵州玉屏开始放养。谁知,不到半年时间,羊的数量锐减,仅剩下120多只。 这事儿真是,怎么说呢,又气又无奈。 一个老实巴交的养羊人,听了熟人的话,押上自己的全部家当,还背着一身贷款,想着去贵州那山清水秀的地方,把北方的饲料羊养成南方的“跑山羊”,能卖个好价钱,结果呢?五百多只羊,不到半年,就剩一百来只。不是病死的,也不是跑丢的,是被那个所谓的“熟人”,一只一只地给偷梁换柱换没了。 这不就是偷吗?明明白白的盗窃啊。可当事人跑去报警,得到的回复是: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我看到这里就觉得心里特别堵。什么叫经济纠纷?我把钱借给你,你不还,那是经济纠纷。咱们合伙做生意,最后分账不均,那也是经济纠纷。可这羊,从头到尾都是人家自己贷款买的,所有权清清楚楚,姓顾,不姓刘。你刘某人只是帮忙找了个地方,凭什么就能背着主人,偷偷把羊卖掉,再拿些别的羊来充数?这跟小偷半夜溜进别人家里偷东西,在本质上到底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一个发生在羊圈,一个发生在卧室罢了。 最离谱的还在后头。受害者一报警,把那个“熟人”给惹毛了,直接把人从养殖场赶走,连剩下的一百多只羊都给强行霸占了。这已经从“秘密窃取”升级成“公然侵占”了。可受害者再次报警,甚至通过12345投诉后,当地公安局立了案,最后又给撤销了,理由是“不构成犯罪”,建议去走民事诉讼。 这事儿就卡在这了。一个明明事实很清晰的侵占、盗窃行为,就因为披上了一层“熟人帮忙”、“羊群混养”的模糊外衣,基层执法就选择了一条最省事的处理方式——往外推,让你们自己去打官司。 可打官司,对一个已经血本无归、身在外地的普通人来说,有多难?时间、金钱、精力,哪一样耗得起?这件事,其实比这几百只羊的案子本身要大得多。 我们总在说要优化营商环境,要打造“贵人服务”,各种宏大的口号喊得震天响,政策文件也写得特别漂亮。但对于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来说,他所能感受到的营商环境,可能就是派出所一个具体的答复,就是立案或者不立案这一个简单的决定。这个决定,就是他眼里全部的“法治”和“公平”。 希望这事能有个公正的后续。不只是为了给这个可怜的养羊人一个交代,更是因为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宏大叙事和基层现实之间的距离。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个时刻,成为那个无助的顾先生,面对着一堵看似有理有据、却冰冷坚硬的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