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自称某学校采购,跟一男子定购380件冲锋衣,说货到立马给钱,男子接了这么大订单乐坏了,他垫资11万,把货送到,万万没想到,对方衣服穿了几个月,女子都不给钱。男子愤怒的进行了曝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郑先生开了个服装厂,从事冲锋衣加工,大环境不好,厂子举步维艰,为了省钱,郑先生平时雇佣大爷大妈给自己打零工,勉强维持厂子的运转。 这天,有个姓贾的女子,突然联系上郑先生,她自称是学校采购,在他手里定了380件冲锋衣,让他送到一学校,给学生当校服。 贾女士承诺,只要郑先生把冲锋衣送到学校,就立马给他结账,一分钱不会差他的。 生意不好做,能接到这么大的订单,让郑先生心花怒放,虽然需要他垫付11万资金,但他觉得,学校差不了事,不可能赖账,这笔生意不用瞻前顾后,提心吊胆,否则会错失良机。 郑先生进行了抵押,拿到钱后加班加点生产冲锋衣,以便按时交货。 万万没想到的是,郑先生把冲锋衣送到了学校,学校也收货了,但衣服穿了几个月了,都半新不旧了,他的货款却一分钱没收上来。 郑先生找到学校,对方说,这批冲锋衣,是某教育人才协会赞助给学校的。 也就是贾女士不是学校的人,郑先生多次给贾女士打电话,对方都是关机状态,她彻底玩起了消失。 郑先生这个气呀,贾女士所在的人才教育协会赞助学校校服,却不结货款,就等于是他赞助的了,凭啥? 无奈之下,郑先生只能求助媒体,如果这笔钱收不回来,他的厂子都可能倒闭,没办法经营下去了。 视频播出时,他还是联系不上贾女士,可不料,几天后,贾女士迫于压力终于现身了,她把11万分3次转给了郑先生,但却什么都没说,对几个月不结货款没做任何解释。 大家都认为,冲锋衣是学校委托贾女士定购的,郑先生做了更正,衣服确实不是学校定的,是贾女士所在的单位赞助的,所以,学校并不知道贾女士赖账不给,学校领导为了让郑先生尽快拿到钱,也做了好多次的协调。 贾女士不讲诚信,真是让人又气又无奈,好在最后郑先生算是把钱要回来了,不然他那小厂子可就真撑不下去咯。 郑先生开个小服装厂,本来就不容易,大环境不好,只能雇些大爷大妈打零工维持着。 这时候突然来了个自称学校采购的贾女士,定了380件冲锋衣,还承诺货到立马给钱。 这订单对郑先生来说,那简直就是雪中送炭,他哪能不心动?虽然得垫资11万,但他想着学校总不会赖账,就抵押了东西,加班加点把货赶出来了。 可结果呢,货送到了,学校也收了,钱却迟迟收不到。郑先生去找学校,学校说这批衣服是某教育人才协会赞助的,贾女士根本不是学校的人。 这贾女士倒好,直接玩起了消失,电话关机,郑先生是干着急没办法。这贾女士也太不地道了,人家郑先生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衣服,你凭啥不给人钱啊?这不是坑人吗? 郑先生没办法,只能求助媒体。这一曝光,贾女士估计是顶不住压力了,终于现身把钱还了。可她倒好,还了钱啥解释都没有,就好像这事儿跟她没关系似的。你说气人不气人? 这事儿里,学校其实也挺冤枉的。他们也不知道贾女士会赖账啊,还帮忙协调了好多次,想让郑先生尽快拿到钱。这说明学校还是挺有责任心的,不想让郑先生吃亏。 不过,这事儿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做生意啊,不能光听对方怎么说,得把事儿弄清楚。 就像郑先生,要是他一开始能多问问,查查贾女士的底细,确认一下这订单到底是不是学校的,说不定就不会上这个当了。 还有,遇到这种事儿,不能光指望对方自觉,得留个心眼儿,签个合同啥的,万一出问题了,也有个依据。 另外啊,我觉得贾女士这种人,真是太缺乏诚信了。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啊,你没了诚信,谁还敢跟你打交道?她这次虽然把钱还了,但她的名声也臭了,以后谁还敢跟她合作啊? 总之啊,这事儿虽然最后有个还算圆满的结局,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人,都得讲诚信、讲原则,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就做出损害别人利益的事儿。希望郑先生能吸取教训,以后生意越做越好;也希望贾女士能好好反思反思,以后别再干这种缺德事儿了。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案例中,贾女士以虚假身份与郑先生达成购买380件冲锋衣的合同,承诺货到付款。 郑先生基于对“学校采购”的信任,垫资11万完成生产并交付货物,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贾女士在货物被学校接收并使用数月后,仍以关机失联的方式拒绝支付货款,构成根本性违约。 贾女士隐瞒赞助事实的行为,直接导致郑先生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获取货款,符合“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要件。 郑先生有权要求贾女士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货款、赔偿损失,如资金占用利息、生产延误损失等责任。 最终贾女士迫于压力返还货款,正是对违约责任的被动履行。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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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秋棠 回复 12-18 14:39
价格不低
浅色。夏
应该没给别人该给的回扣,所以老拖着没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