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无期徒刑!参考美国刑期叠加制杜绝"死缓变15年"?网友吵翻了 “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最后十几年就出狱”——这种刑罚执行中的落差,让多少人直呼“正义打了折”? 最近有个热议建议戳中民心:取消模糊的无期徒刑改用30年、50年等具体刑期遇到数罪并罚就参考美国刑期叠加法,该累加就累加,让刑罚长度和罪行严重程度直接挂钩。 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最低仅13年,限制减刑的死缓犯减为无期后实际执行也不少于25年。可在公众眼里,那些犯下重罪的罪犯,本该“牢底坐穿”以示惩戒,结果却能通过减刑一步步缩短刑期难免让人觉得“罚不当罪”。 支持方直言:具体刑期更透明!该判30年就30年,数罪并罚叠加到50年甚至更久,既避免了无期徒刑的模糊性,也能让受害者家属感受到公平还能震慑潜在的严重犯罪。 反对方却担心:美国那种动辄上百年的叠加刑期,看似严厉实则是“虚拟终身监禁”,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断绝了罪犯改过自新的可能,不符合“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其实核心争议很简单:刑罚该更侧重“惩戒震慑”还是“教育改造”?取消无期徒刑推行刑期叠加真能堵住刑罚执行中的漏洞吗? 你支持这个建议吗?你觉得重罪罪犯该如何量刑才合理?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