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应该取消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规定呢?大家都知道为了鼓励生育,国家已经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比如说明年生孩子可以不花钱。但是作为孕妇以及孕妇家人,生二胎或者三胎是有平衡子女性别的要求的。比方说老大是男孩,二胎可能想要个女孩。之所以不允许胎儿进行性别鉴定,是有些家庭可能会因为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打胎。但是随着时代发展,现在已经到了鼓励生育的时代了。既然鼓励生育,为什么不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只有让每个家庭都有选择子女性别的权利 才能真正提高全社会的生育率。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了,不适合社会发展的一些过时的规定也应该及时变化一下。有人同意我的意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