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要被拍卖原因是开发商无力承担贷款,银行要对61套房屋进行拍卖,女子听后蒙了真金白银就这样打水漂了?最终法院这样判! 法院最终判决保护购房者孙女士的合法权益,驳回了银行要求继续拍卖该房屋的诉讼请求。不仅如此,案件受理费16230元也由银行承担。 开发商在明知房屋己售于购房者的情况下,为获取银行借款,再次抵押的行为属于诈骗,该企业的实际管理者应当受刑事处理! 还有银行不调查的吗房子已经出售了还可以二次抵押这应该追索当时银行办理业务和领导责任,同时也应该按照重型判开发商的管理者,以恶意诈骗罪立案! 开发商黑心到骨子里!业主127万全款买的房住了十年,竟被偷偷拿去抵押骗贷,银行审查跟走过场似的,揣着明白装糊涂! 61户人家的血汗钱差点打水漂,这哪是做生意,分明是抢钱! 还好法院硬气护着普通人,不然这冤屈找谁诉? 你们见过这么离谱的操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