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一女子醉驾被查后,轻信“可花7万元摆平处罚”的谎言,转账后发现被骗,多次追讨后只要回了3万元,最后不堪压力跳楼自杀身亡,事后,家属将介绍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3万余元,法院判了! 2023年7月25日,葛某乙因醉酒驾驶被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面对即将到来的法律制裁,她慌了神。通过朋友张某的介绍,她认识了何某,何某声称自己认识一位“能人”苏某,可以帮忙处理这起醉驾事件。 苏某明知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办理,却谎称需要7万元好处费就能“摆平”。葛某乙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通过张某代转和微信转账,陆续将7万元转给了何某,何某将其中的4.5万元转给了苏某。这笔钱很快被苏某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当葛某乙发现自己被骗后,开始多次向何某索要钱款,何某和苏某退还了30005元,但剩余的近4万元迟迟没有着落。被骗钱和醉驾案带来的处罚,让葛某乙产生了巨大的心里压力。2023年10月24日,葛某乙给男友发送了一段楼顶视频后,失去了联系。当男友和朋友赶到时,葛某乙已从31楼坠落身亡。 在诈骗实施者苏某受到法律制裁并作出赔偿后,葛某乙的亲属转而向介绍人何某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23万余元。家属认为,正是何某的介绍行为以及未能全额退款,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法院认为葛某乙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高空坠落,没有证据显示何某有致葛某乙死亡的主观故意,何某与葛某乙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属于民事债权债务关系,与葛某乙的死亡之间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骗子利用的是当事人犯错后急于逃避法律制裁的恐慌心理,吹嘘自己“有关系”、“有门路”,精心编织谎言,甚至伪造聊天记录来获取信任,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公安机关处理酒驾、醉驾案件不可能通过个人关系“花钱私了”,任何声称可以通过花钱干预司法、逃避处罚的说法,都是骗局。 人一旦犯错,最好的选择是坦然接受法律处罚,而不是试图通过“走捷径”、“找关系”来逃避责任。侥幸心理可能会让自己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还可能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更大的损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