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男子像往常一样来地里放羊,然而,就一会的功夫,羊竟接二连三断了气,男子

运良说是非 2025-12-27 17:06:07

山西晋中,男子像往常一样来地里放羊,然而,就一会的功夫,羊竟接二连三断了气,男子一数,死了120只,其中110只都是怀着崽的母羊,剩下80只母羊没死也都掉了胎,损失高达38.8万。男子发现,是有人故意投毒,在地里撒了大量裹了药的玉米粒!他连忙报警,没想到,幕后之人竟是经常和他一起喝酒,事后还来安慰他的好兄弟… 老赵家养了200只羊,这是他们赖以为生的东西。 12月2号这天,老赵赶着羊群出门时,心里还期望着开春能添不少羊羔。一想到这,他心里就有动力的很。 可万万没想到,羊刚赶到地里没多大会儿,跟中了邪似的接二连三倒地上抽搐,口吐白沫,没多大功夫就硬撅撅了。 数了数,整整120只羊当场毙命,其中110只是怀着崽的母羊,肚子里的小羊羔都成型了,另外10只是配种用的公羊。 剩下的80只母羊虽然没死,可也都流了产,这一折腾,老赵家算是遭了大殃。 看着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羊,这会儿全硬撅撅倒在地上,嘴里流着白沫,他腿一软直接跪地上了。 老赵一口气憋在胸口,想哭都哭不出来,只觉得天都塌了,这日子以后可咋熬! 事后,老赵在放羊的地里找到了罪魁祸首。 有人把拌了毒药的玉米粒用草叶子盖着藏在地里,羊吃草时顺带就把毒玉米吞下去了。 报案第二天,警方就破了案,老赵万万没想到,这投毒者竟是他几十年的好兄弟,武某。 这武某50多岁,平时常跟老赵凑一块喝酒,出事当天还跑来帮忙抬死羊,拍着老赵肩膀,装模作样地骂道:谁这么缺德?不怕遭报应? 末了,他还拍拍老赵肩膀,说你也别难受,肯定能查出来! 想着武某事前还假惺惺来帮忙、安慰自己,老赵只觉得后背发凉,浑身的血直往头上涌,恨得牙痒痒却又觉得荒唐。 几十年的交情,难道就因为前两天他俩拌了几句嘴,就要这样报复他? 老赵家这回亏大了,初步算下来损失38万8千块。这钱还是当初找亲戚朋友借的,就想着把羊养好了供两个孩子念书。 看着空荡荡的羊圈,老赵3天没咽下一口饭。如今38.8万的家当化为乌有,俩孩子在城里念书,至今不知道家里的灾祸。 老赵和妻子一合计,愣是没敢告诉俩孩子,就怕影响他们学习。 武某儿子刚开始还上门说,毒不是专门针对你家的,该赔多少我们都认。 可等物价部门来核损失时,这家人却翻脸不认账了,到现在一分钱没赔。 警方那边在案发第二天就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把武某抓了,上星期检察院也批了逮捕。 村里干部目前表示,不清楚俩家有啥矛盾,刑警还在查,闹大了不利于和谐。 派出所民警也只说,案子归分局刑侦大队管,所里配合,详情不方便说。 现在老赵家只能指望法律给个公道。 可怜这老赵辛苦一番攒下的家当全毁在老朋友手里,这口气怎么咽得下去?这人心隔肚皮的事儿,真是防不胜防啊。 有人说这防人之心不可无,往往都是熟悉的人,大家更容易放下防备之心,不要自认为和谁好,就是真好。 这个心太狠毒了,农村靠自己双手发家致富,他怎么那么忍心下此毒?这种心狠手辣的人,见不得别人比他过的好。 这就是妥妥的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严惩,如果有小孩子去地里拣了玉米粒到回家呢?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件事? 《刑法》第114条规定:投放毒害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武某将拌上毒药的玉米粒投放在村集体的耕地中,虽然他主观上可能是为了报复赵家,但耕地在农作物收割后属于半公共区域,其他村民、路人或不知情的牲畜都有可能经过并接触到这些毒饵。 投毒行为具有不可控性,一旦毒饵被其他无关人员或牲畜误食,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即便武某是针对赵家的羊,只要他在开放或半开放场所投放毒药,就不仅仅是侵犯赵家的财产权,更直接威胁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要件。 武某投毒造成了120只羊死亡、80只羊流产,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8.8万元,这通常会被视为情节严重,量刑时会偏向重刑。 武某的行为同时也触犯了《刑法》第275条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武某仅仅是因为记恨老赵,为了泄愤而专门在赵家的封闭院落里毒羊,可能定故意毁坏财物。 但他选择了在野外的地里投放,且毒饵是隐蔽在草叶下的,这种“广撒网”式的投毒方式,证明他对可能毒死其他人的后果持放任态度,这正是警方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键逻辑。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武某的行为导致赵家遭受38.8万元的物质损失。赵家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武某赔偿损失。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因私怨而犯公罪。武某以为只是药死几只羊出口气,却不知在田间投放毒药已构成严重的投放危险物质罪。 这下等待他的不仅是巨额的民事赔偿,更是漫长的铁窗生活。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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