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和女儿采到3斤多蘑菇,正要回家,一男子路过看见后,想要抢走两人的蘑菇

茂彦学法 2025-12-27 17:54:52

内蒙古,女子和女儿采到3斤多蘑菇,正要回家,一男子路过看见后,想要抢走两人的蘑菇,女子赶紧上前阻拦,拉扯中,男子掏出一把刀威胁女子和她女儿,女子怕了,赶紧把蘑菇交给男子。事后,女子报警,男子很快被抓。经查,蘑菇重有1.79公斤,价值143.2元,最终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罚款2000元。网友:以为抢的是金条,结果是蘑菇,三年刑期换百来块蘑菇,真是蠢得离谱。 据大象新闻报道,内蒙古一男子因为抢了几朵蘑菇,让自己白白蹲了3年牢,这事一说起来,家人纷纷替他感到惋惜,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每个人都终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今年8月5号那天,内蒙古的陶女士和女儿金某去某村庄外游玩。 两人正玩得开心时,陶某无意中发现草地里有很多白花脸蘑菇。 陶某惊喜万分,赶紧招呼女儿一起采蘑菇,两人越采越起劲,不知不觉把她们周边能采的蘑菇几乎都采了。 这种白花脸蘑菇口感鲜美、肉质细嫩,是野生菌中的佳品,听人家市场上能卖到3、40块钱一斤呢,陶女士想到这更是欣喜不已。 母女俩一下子采得那么多,陶女士觉得她们这一次游玩简直太值了。 可就在母女两人高高兴兴地整理好蘑菇,准备回家的时候,这时,一名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朝他们开过来。 起初,陶女士以为男子只是好奇想上来看看她们手里的蘑菇,她没往坏处想。 很快,男子把摩托车停在了陶女士身旁,毫无防备之心的她还面带微笑看着男子。 谁料,男子突然变脸,话也不说,伸手直接就要抢走陶女士手中的蘑菇。 陶女士吓了一跳,她怎么也没想到男子会抢蘑菇,反应过来后,她赶紧跟男子撕扯。 就在陶女士奋力阻止男子行为的时候,男子突然地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掏出一把刀,威胁道:如果不乖乖交出蘑菇,后果自负。 陶女士看着男子一副凶巴巴的样子瞬间吓坏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再怎么着,自己的命都比这几斤蘑菇值太多,保命要紧。 所以,陶女士乖乖把母女两人的蘑菇全部交到男子手中。 男子拿到蘑菇后,也没有为难陶女士母女,一踩油门,一溜烟离开了。 事后,陶女士越想越气,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连几斤蘑菇都要抢,更离谱的是还动上刀了,真是不可理喻。 这种人就该让法律来治治他的风头,陶女士想到这赶紧掏出手机报警处理。 民警通过调查周边监控很快就把男子抓捕归案。 而男子怎么也想到,陶女士会为了几斤蘑菇还报警了。 面对民警的审讯,男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韪,检察机关依法对他提起公诉。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有人说,这个胡某亏大发了,抢了3斤蘑菇,换来3年牢。 要是他抢的是金条,那好歹也算“干票大的”,犯的罪够重,付出的代价看着也“匹配”。 可他倒好,盯上百十来块的蘑菇,还掏出刀威胁母女俩,这性质直接就变了,持刀抢劫,不管抢的东西值多少钱,都是重罪! 你说他冤不冤?蘑菇没吃着,牢饭先管够三年,还得交两千块罚款。 出来之后不仅有案底,找工作、过日子都受影响,这辈子都得背着这个污点。 就为这点不值钱的玩意儿,把自己后半辈子的路都堵死了,这脑子真是进水了,纯纯的捡芝麻丢西瓜,亏到姥姥家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胡某的行为?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管抢的东西值多少钱,只要用了暴力、威胁的手段,就够得上抢劫罪。 本案里胡某为了抢百十来块的蘑菇,掏出刀威胁母女俩,这种持刀胁迫的行为,正好踩中了法条里的“胁迫”红线。 抢劫罪是行为犯,哪怕只抢了一块钱,只要有胁迫行为,就得按这个法条判,所以胡某被判三年牢一点不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规则,行为人随身携带器械抢夺,且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263条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本案里胡某一开始是抢蘑菇,被陶女士阻拦后,特意从包里掏出刀来威胁母女俩,让对方因为害怕乖乖交出蘑菇。 他不是偷偷带刀,而是主动把凶器亮出来、让被害人明确察觉到危险,这就符合“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标准。 带着凶器抢东西,还故意亮出来吓唬人,直接按抢劫罪算。 哪怕他没真的拿刀伤人,只要有“亮凶器胁迫”这个行为,就不能按普通抢夺定性,必须直接套用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来判,这也是法院重罚他的关键依据之一。 这起案件看着荒唐,实则是一记响亮的警钟。一时贪念作祟,为百余元蘑菇持刀威胁,不仅葬送了三年自由,更留下终身案底。 法律面前,抢劫无“小案”,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切莫因一时糊涂,毁掉整个人生。 关注@猫眼学法 品读案例故事,学习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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