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不清了!河南平顶山,男子41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之后就一直把房子给母亲和妹妹住,没想到,这一住就是几十年,现在反倒成了妹妹的房子,自己把房子租出去收房租都没有还他的意思。可妹妹却表示这是她当初时购买的。双方各执一词 在河南平顶山,有一家亲兄妹为了套老房子,闹得不可开交,这矛盾一埋就是四十多年。这事儿说到底,就是当年办事太讲人情、不讲规矩惹的祸。 这得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说起。当时这房子在村里可是个“凶宅”,原房主是个会计,家里因为搞对象的事儿出了命案,死过人。这家人吓得不行,就想着赶紧把房甩出去。 那时候大家日子都紧巴,1400块钱那可是天文数字,普通人家攒好几年都未必拿得出来。 这时候,刘先生站出来了。据他说,当时家里孩子多,挤得转不开身,他是老大,想着给家里分担点,就咬牙凑了这笔钱,把这栋便宜处理的“凶宅”给买了。 但在已经在房子里住了41年的妹妹嘴里,这事儿完全是另一个版本。 妹妹说,这钱其实是她和老公辛辛苦苦打工攒的。至于为啥当时不出面买,非得让大哥去,她说是因为有特殊情况“不方便出面”,这才托舅舅牵线,让大哥刘先生挂个名,实际上就是现在的“代持”。 现在麻烦就麻烦在证据上。 当年的农村,买房哪有什么正规手续,双方手里唯一的凭证,就是原房主手写的一张卖房条子。 这泛黄的纸上,白纸黑字写的是刘先生的名字。 按理说,这就是铁证。 可坏就坏在刘先生当年的好心上。买下房子后,他没自己住,看妹妹才十七八岁,带着老母亲没地儿去,就大方地让她们住了进去。这一住,就是大半辈子。 这40年里,刘先生没收过一分钱房租,也没立过啥规矩,觉得这是当大哥的帮衬亲人。 但在妹妹看来,这房子既然是我出的钱,我又住了这么久,那肯定是我的啊,“住久了就是我的”这种念头估计早就扎根了。 现在刘先生老了,想着把房子收回来自己住,或者收点租金养老。 这一张嘴,算是捅了马蜂窝。妹妹不仅死活不搬,还干了一件更绝的事儿——她直接把房子租给别人了,租金也揣自己兜里。在她看来,这房子本来就是她的,收租天经地义,跟大哥没关系。 这下彻底僵住了。大哥手里拿着买卖字据,觉得自己当初好心收留,现在却成了“农夫与蛇”;妹妹咬定钱是自己出的,房子实际也是自己在管,寸步不让。当年的亲兄妹,现在成了仇人。 这种事儿在以前农村挺常见,亲戚之间办事不爱明算账,手续也不全,最后全成了烂账。现在刘先生没办法,只能找媒体曝光,甚至准备打官司。 但话说回来,就算官司赢了,这兄妹情分也是彻底断了。至于那1400块钱到底是谁出的,除了当事人心里清楚,外人谁也说不清,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