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舅》:直到达达衣锦还乡,我才发现,他最大的贵人,不是崔国明,而是另有其人。 达达刚出场的时候,是一个傻乎乎的纹身师。他把纹身当作一种艺术。 他坚持自己对艺术的表达方式,宁愿被客人胖揍。 和崔国明一起到了绥河之后,他又傻乎乎地爱上了菲菲。 后来,明知道菲菲设计了仙人跳,骗他和崔国明,他还是爱她,甚至把菲菲的头像纹在身上。 正是因为喜欢菲菲,他坚持留在绥河,发誓要混出个人样。他努力地蹬三轮赚钱,最难最苦的时候,支撑他咬牙坚持下来的,是对菲菲的爱。 当初那个视艺术为生命的人,转身投入世俗生活的洪流,干苦力挣钱,最后发家了。 正如《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 无疑,菲菲是达达谦恭地活下去的那个理由。 崔国明给达达的,是物质上的援助、情感上的善意和包容。 而菲菲,让达达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思想和精神上的蜕变,他一下子就成熟了,有了明确的目标,并且一步一步地实现了他的目标。 遇见菲菲,是一个错误,但是达达亲手改写了这个错误,把她画成了他的幸运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