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归来当高管?别让国企用人标准烂了根! 前脚刚迈出监狱大门,后脚就坐稳国企高管交椅,年薪25万,手握实权,面对质疑竟轻描淡写称自己只是“普通营销顾问”。江苏泰州这桩被实名举报的离奇事件,岂止是“离谱”二字可以概括?它像一把冰冷的匕首,抵住了社会公平与国企用人制度的咽喉,逼问我们一个最基本的问题:用人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这件事之所以让人愤怒到心口发堵,三观尽毁,是因为它彻底践踏了两条不容逾越的底线。 第一条,是职业伦理与公共信任的底线。 国企职位,尤其是管理岗位,绝非私人领地。它承载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关乎公共利益和社会信任。将一个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脱离社会五年多的人,直接安置在如此重要的位置上,是将公共责任当儿戏,是对所有勤勉守法劳动者的公然侮辱。这绝非“不拘一格降人才”,而是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原则的彻底背叛。 第二条,是法律惩戒与社会矫正意义的底线。 刑罚的目的之一在于教育和矫正,让犯错者付出代价、改过自新。但如果坐牢非但不是人生的污点与阻碍,反而成了通往优质岗位的“捷径”,这传递出怎样荒谬的信号?它仿佛在说,犯罪的成本很低,甚至可能成为某种“资历”。这会摧毁法律的神圣性,扭曲社会的价值观。 因此,此事绝不能止于对个别人的处理。我们必须追问:这套扭曲的“标准”是如何运转起来的?是谁在为其开绿灯?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权力滥用?一个“刑满释放人员”的标签,绝不应成为“一棒子打死”的理由,社会应给予其重新开始的机会。但机会不等于特权,更不等于可以无视基本胜任力与职业操守,将其直接推至高位。这既是对国企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当事人和其他真正改过自新者的不公。 健康的用人标准,核心在于“阳光”与“公心”。它必须经得起程序的审视、专业的衡量和公众的监督。国企用人,特别是关键岗位,必须建立更加公开透明、审查严格的机制,将道德品行、职业能力和过往记录放在阳光下综合考究。 这起荒唐剧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它提醒我们,守住用人标准的底线,就是守住社会公平的底线,守住国企发展的生命线。我们需要的,是彻底清查背后的猫腻,堵住制度的漏洞,重塑“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清明环境。唯有如此,才能让所有人相信,奋斗和德行,才是通往未来的唯一正道。守牢正确用人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