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广东普宁,13岁女孩寄宿在姑姑家中,被姑父4次侵犯。女孩父母发现后报警。女孩姑父随后被指控涉嫌猥亵儿童、强奸幼女。开庭前夕,女孩父亲和女孩姑姑一起吃宵夜喝酒,而后又一起前往酒店开房休息,结果,被女孩姑姑指控强制猥亵。事后,女孩姑父获刑8年5个月,女孩父亲也获刑1年3个月。不过,女孩父亲出狱后,表示不服,声称遭到小姨子设局陷害!目的是胁迫自己为女孩姑父出具谅解书。 据悉,2021年6月27日,时年13岁的女孩小花(化名)在寄宿在姑姑家中。 次日凌晨许,小花的姑父趁小花熟睡之际,对小花动手动脚,而后与小花发生了关系。 当天,小花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便报了警。 报警后,小花的姑姑、姑父还曾前往小花家中寻找小花,随后被警方带走。 警方调查后,发现小花的姑父并不是第一次侵犯小花,2020年4月到2021年6月案发前,还曾4次趁小花熟睡之际对小花动手动脚。 依据法律规定,年满14岁以下女童无性同意权,如果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童,仍与对方进行非正当的亲密接触、或与之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意愿如何都按照猥亵儿童、强奸幼女论处,且从重处罚。 也正是因此,小花的姑父随后被指控涉嫌猥亵儿童、强奸幼女罪。 小花姑父犯的事,属于公诉案件,即便小花的父母作为小花的监护人原谅小花姑父,也不能免去小花姑父的刑事责任,不过,可以作为对小花姑父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 因而,案发后,小花的姑姑为了能够给小花姑父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一直希望小花的父母能够原谅小花的姑父,并提出把房子赔给小花的父母,不过小花的父母始终不肯。 而在小花姑父一案开庭前夕,即2022年3月7日晚上11点许,小花的姑姑与小花的父亲相约到一火锅店吃宵夜喝酒。两人有说有聊一直吃喝到次日2点多才结束,结束后,两人便到一酒店开了一个房间一起休息。 哪成想,在酒店房间里,小花的父亲又不顾小花姑姑的反抗和大声呼救,又猥亵了小花的姑姑。 过程中,被一男一女敲门打断,而小花的姑姑随后报警,小花的父亲又因涉嫌强制猥亵他人被逮捕。 最终,小花的姑父被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5个月。 小花的父亲也因强制猥亵小花的姑姑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小花的父亲获刑后,并没有上诉。 不过出狱后,得知自己被抓后,小姨子曾多次联系自己妻子,表示只要给小花的姑父出具谅解书,就不再追究自己的责任,认为遭到了小姨子设局陷害,在出狱后便一直向法院申诉。 而因在小花姑姑的胸部等位置提取到小花父亲的生物信息,又有证人在酒店房间外听到小花姑姑大声拒绝、呼救的声音,小花姑姑也指认小花父亲,还有酒店的监控、聊天记录为证,小花父亲在庭审中还表示对证据没有异议,选择认罪认罚,再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对小花父亲的判决并无不当,不符合再审情形,最终驳回了小花父亲的申诉。 最后,小花父亲有没有被小花的姑姑设计陷害?不得而知! 但是,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不得不说,孤男寡女,更是在双方都醉酒的情况下,小花父亲带着小花姑姑去酒店休息,还只开一个房间,就不应该!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