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余,陈某从事装饰装修工作,在五年时间里从好友张某的建材店采购建材,结算后欠

芹姐说法 2025-12-30 10:52:12

江西大余,陈某从事装饰装修工作,在五年时间里从好友张某的建材店采购建材,结算后欠下3.6万余元未支付,张某多次催款无果后起诉,调解后陈某仅履行两个月就停止。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查控调查发现陈某无财产,执行陷入了僵局,了解到张某装修酒楼急需有经验的装修师傅,而陈某有经验且空闲,便提议“以工代偿”,双方认可。 (来源:2025年12月30日红星新闻报道) 陈某和张某,原本是关系不错的好友。 陈某从事着装饰装修的工作,平日里手艺还算不错,在当地小有名气。 张某开了一家建材店,靠着诚信经营,生意也不错。 从2019年开始,陈某因为装修工作的需要,经常从张某的建材店采购各种装修材料。每次采购的时候,两人都是客客气气的,张某给陈某的价格也很公道,毕竟大家都是朋友,能照顾就照顾。 就这样,一直持续到了2023年。这期间,两人也进行了多次结算,可结算完之后,陈某却欠下了张某3.6万余元的货款一直未支付。 张某一开始想着,大家都是朋友,陈某可能是一时资金周转不过来,所以也没太着急催款,可总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张某心里就开始着急了,毕竟自己的建材店也需要资金来运转,于是张某便开始多次向陈某催款,每次催款的时候,陈某都是满口答应,说马上就会还钱,可就是不见实际行动。 张某实在没办法了,眼看着自己的建材店都要因为这笔欠款受到影响,就起诉了陈某。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两人的朋友关系,也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法院的调解下,陈某答应每个月偿还张某3000元,直到还清欠款为止。张某觉得这个调解结果还算可以,毕竟能慢慢把钱要回来,也就同意了。 然而,让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陈某只履行了两个月,就又开始耍赖了。接下来的几个月,无论张某怎么催,陈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张某这下彻底失望了,他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对陈某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接到申请后,开始对陈某的财产进行查控调查,他们跑遍了各大银行、房产登记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等,希望能找到陈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可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陈某名下竟然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下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张某得知这个消息后,心情低落到了极点,他觉得自己这钱可能是要不回来了。 这起案件背后不仅仅是金钱的纠纷,更是两个朋友之间的信任危机。于是,又开始深入了解两人的情况,希望能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在和张某聊天的过程中,得知张某最近正在装修自己的新酒楼,可是却遇到了一个难题,那就是找不到经验丰富的装修师傅。陈某虽然没钱还债,但他有着丰富的装修经验,而且目前正好处于空闲状态。 法官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于是便把陈某和张某叫到了一起,提出了“以工代偿”的建议。 法官对陈某说:你现在没钱还债,但是你有装修的手艺,而张某的酒楼正好需要装修师傅,你不如去给他的酒楼装修,用你的工资来抵债,这样既能解决张某的燃眉之急,也能让你慢慢还清欠款,你觉得怎么样? 陈某一听,觉得这个主意不错,自己既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又能慢慢把钱还上,于是就点头答应了。 张某一开始还有些犹豫,毕竟之前和陈某因为欠款的事情闹得有些不愉快,但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也是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了,于是也同意了。 就这样,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陈某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张某酒楼的装修工作中,他凭借着自己精湛的手艺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把酒楼装修得焕然一新。 张某也按照约定,把陈某的工资用来抵扣欠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欠款一点点地减少,两人的关系也逐渐缓和了起来。 陈某名下压根就没财产可供执行,按照常规的执行手段,这案子基本就卡壳了,张某的权益也没法保障。不过咱法官那是相当负责,没就这么放弃。 根据《民事诉讼法》里关于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得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要是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财产可供执行,那可以中止执行,等有财产了再恢复。但这案子的法官没中止,而是另辟蹊径。 了解到张某酒楼装修缺师傅,陈某又有经验还空闲,就提议“以工代偿”。这“以工代偿”可不是随便来的,它符合法律精神。 法律讲究的是公平公正,既要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也得给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机会。陈某虽然现在没钱,但他有劳动能力,通过劳动来偿还债务,既合理又合法。 最后双方达成和解,陈某给酒楼装修,工资抵债,这处理方式灵活得很,既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是一举多得。 “以工代偿”这种办法,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充满了人性的关怀。它没有一味地强调强制执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为双方找到了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 对于张某来说,他的酒楼得到了及时、高质量的装修,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对于陈某来说,他有了偿还债务的机会,也避免了因为无法偿还债务而可能面临的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种处理方式也让两人的朋友关系得以修复,真可谓是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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