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把话挑明了:
“你‘咬’他,你就没事。不‘咬’,这锅就是你的。”
哥们儿选了后者。判了三年半。
二十年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别人都上岸了,就他一个人,扑通一声,栽了进去。
那个他死活不肯“咬”的人,毫发无伤,全身而退。
这叫什么?
讲义气?为大佬顶缸?
我看着都替他憋屈。
这世上最不值钱的,可能就是这种“自我感动式”的忠诚。
你以为你是桃园结义,人家当你是垫脚的石头,踩过去的时候,可能连声谢谢都懒得说。
你把前途、自由、家庭都押上了,赌的,不过是人家的一点“念旧情”。
可人家的世界里,只有利弊,没有情分。
说白了,这哪是只在新闻里才有的事儿。
职场上,酒桌上,饭局里,这种戏码,天天都在演。
总有人拍着胸脯说“有事我担着”,真出事了,跑得比谁都快。
也总有傻子,信了那句“亏待不了你”,最后成了唯一的代价。
醒醒吧。
能为你兜底的,从头到尾,只有你自己。
你的牺牲,在别人眼里,可能只是一个方便的“解决方案”。
仅此而已。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