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江西上饶,男子跟着同村的小老板安装电缆,高空作业时,不小心摔断右

妙之聊生 2026-01-05 11:43:55

人心不足蛇吞象!江西上饶,男子跟着同村的小老板安装电缆,高空作业时,不小心摔断右腿,治疗费高达20万。老板没有推脱,承担了所有医药费,双方达成协议,老板再赔偿男子31.2万元,此事一笔勾销。住院期间,男子在网上花599元买了辆轮椅,出院后,他三番五次找老板要轮椅钱,老板认为自己已经赔了那么多,不想再填他这个无底洞,果断拒绝。万万没想到,男子一怒之下冲到老板家,掏出刀酿成惨祸。 1972年出生的冯某文化程度低,也没什么手艺,早年务农,后来便跟着同乡一个叫李某的小老板,安装电缆。 李某虽然40来岁,但精明能干,在附近乡镇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包工头。 2021年9月的一天,冯某高空作业时,一不留神摔了下来,被紧急送医,医生诊断右腿严重骨折,需要立即手术并住院治疗。 住院治疗的费用可不低,前前后后花了20多万,这对李某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虽说自己这些年揽了不少活,但实打实到他兜里的,也没有多少。 不过,事情已经出了,大家又是乡里乡亲,李某没有耍赖推脱,陆续把这些钱都给付了。 冯某住院期间,妻子为了他活动方便,还专门在网上花599元买了辆轮椅。 冯某的腿伤恢复得慢,家里断了主要经济来源,日子紧巴巴的。 2023年4月,双方在调解下签了协议:李某一次性再支付冯某31.2万元赔偿,此事就此了结,双方再无瓜葛。 李某连凑带借,终于把这笔钱付清了,他松了一口气,心想以后各走各路,两不相欠。 然而,冯某却不乐意,他心里一直记着那599元的轮椅费。 他觉得,这钱是受伤时自己垫付的,跟后来的赔偿是两码事,李某应该单独给他。 于是,他开始打电话、上门,多次找李某要这笔钱。 这让李某很是恼火,协议上白纸黑字写清楚了,所有钱一次结清,自己给你付了30多万,现在又为了几百块没完没了,像个无底洞。 这次要了轮椅钱,后面说不定又得来要什么别的钱,于是,李某果断拒绝了他的要求。 李某的强硬,让冯某觉得这人太不地道,心里的怨气也越积越深。 2024 年 5 月 25 日上午 11点多,冯某骑上电动车,怒气冲冲地再次前往李某家。 到了李家一楼门口,他见到李某,直接就要求他给自己 1000 元轮椅费。李某觉得莫名其妙,心想坚决不能惯他这毛病,于是,再次拒绝。 这时,李某的父亲,74 岁的李老汉看见了,他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都是乡里乡亲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于是,李老汉拿出 500 元给冯某,想着尽快息事宁人,可冯某根本不接受,他就是要 1000 元。 此时的冯某彻底怒了,失去了理智,他竟从身上掏出刀,朝着李某直接砍了过去。 45岁的李某根本没想到冯某会突然动刀,躲避不及,被砍中后颅脑损伤大失血,很快没了气息。 李老汉听到动静,急忙上楼劝阻,可冯某已经红了眼,又持刀砍向李老汉的头部,好在李老汉伤势不算重,只是轻微伤。 事后,冯某这才清醒了过来,看着眼前惨烈的场景,他知道自己铸成了大错,没有逃离,站在现场等候。 很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将他抓获。 花了 20 多万治疗费,又赔了 31.2 万赔偿金,双方都已经签了赔偿协议,本该两清了,可冯某却为了这 599 块钱,做出如此冲动之举,真是得不偿失。 《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年4月调解达成的31.2万元赔偿协议,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合法有效。 协议载明“一次性支付、此事了结、再无瓜葛”,属一揽子解决条款,涵盖受伤相关全部损失(含599元轮椅费)。 李某已履行完毕,冯某再主张额外费用无法律依据。 冯某因索要轮椅费被拒后情绪失控,持刀直接砍击李某头部这一致命部位,主观上具有明显的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 冯某实施了持刀砍击的实行行为,且该行为与李某颅脑损伤大失血死亡的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行为直接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且作案手段残忍,选择头部作为攻击部位,造成1人死亡、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尽管冯某案发后未逃离现场,等候公安机关抓捕,构成自首,但情节恶劣,自首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冯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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