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老了来要钱。一男子生下女儿后,跟老婆离婚。离婚后把6岁的女儿丢给爷爷奶奶,自己就离家出走,30年来对孩子完全不闻不问,孩子小时候开支是爷爷奶奶负担,初中之后就是自己一边兼职一边读书。如今男子老了,却把女儿给上诉了,现在知道来要钱了,让女儿给赡养费。 长江云新闻1月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报道称,男子上诉要求女儿每个月要给他支付400元赡养费,而女儿称,之前一直借钱给他,现在自己失业,有儿子要养,婆婆也生病,家庭状况并不好。 男子老田,在年轻的时候跟妻子离婚,当时还有个6岁的女儿小田。离婚之后,老田就开启了自由模式,放飞自我了,弃养女儿不顾,独自一人逍遥四海。 老田将6岁的女儿丢给了父母,就是小田的爷爷奶奶,让他们照顾小孩。然后老田就真的就背着行李离家出走,不管老人、不管小孩。 这么一离开家,就是30多年,对于6岁的孩子。这位亲生父亲,完全就是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小田念初中之前,全都是爷爷奶奶这边贴钱抚养长大。 等到小田初中之后,自己则一边兼职、一边读书,获得了中专文凭。一直到后来自己成家,她的父亲老田都没有露面,丝毫没有意识到,人世间还有个女儿在。 然而,就在老田老了之后,这个时候他想到自己还有一个女儿了。 再次回到老田年轻时,就在老田放飞自我之后,他又再婚,找到一个女人结婚生活。但是他的伴侣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有些困难。 尤其是随着两人的年纪逐渐变老,越是感觉生活水平比较局促。老田这个时候找到小田,希望她能帮衬自己。 考虑到老田的养老生活,小田每个月给老田缴纳社保和医保,就是希望他将来可以有一笔生活保障。就在缴纳完毕之后,老田获得了1500元的退休补贴。 后来老田生病,为了能够帮助他将病看好,小田分三次给老田支付3000元的医疗费。由此可知,小田对他也算不错了。 而小田做的很好的地方,还在于她知道感恩养育自己的人。对于自己的爷爷奶奶,因为从小他们抚养自己长大,小田也对爷爷奶奶尽到了赡养义务,养育的恩情比天大。 但是老田可不管,对爷爷奶奶好,又不是对自己好,所以仍然不知足,他说自己的生活并不好过,1500元的退休补贴,不能支撑他跟新老婆的生活,所以就想让小田再支持自己点生活费。 小田表示,自己现在已经失业了,并没有工作。然后底下还有一个儿子在读初中,婆婆还患病,要钱看病。所以说,自己的生活也非常艰苦。 但是老田才不管自己女儿生活怎样,虽然自己从来没有抚养过这个女儿,他就是想要赡养费,不然就上诉她。 果然,老田真把自己的女儿给上诉了,要求小田每个月支付给自己400元,但是小田称自己经济拮据,压力非常大。 经过审理之后认定,小田没有提交自己失业的证明,另外根据当地的经济负担水平,认为小田每个月支付给老田400元在能力范围之内,最后对于老田的诉求予以支持。 本案释法:男子年轻的时候,对6岁的女孩弃之不顾,老了之后又找女儿索要赡养费,这个会得到支持吗?如果女儿拒绝支付费用,有其他方式可以代替吗? 根据《民典法》第1067条规定,子女对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即使之前父母对子女有遗弃的行为,子女仍然需要支付赡养费,但是结合遗弃情节、经济状况、支付能力,金额可能会减少。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或者财产,赡养费可能降低甚至免除。 因此可知,老田此刻申请赡养费,女儿是需要依法支付的,但是需要综合各项情节,老田的作为存在遗弃行为,因此金额方面可能会有所减少。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不想要支付现金,还有些方式可以代替,如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小田也可以提出接父亲同住养老,这也是合法的操作。 正常情况下,先跟父亲沟通,了解他的真实想法,之后明确赡养的方式,是照顾还是支付部分费用,明确之后,双方需要签定好协议,避免后续再产生纠纷。 看完本案,大家对此都作何感想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